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ST舜船 公告编号:2015-167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与合肥凯程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程置业”)、池州市百思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思特置业”)的买卖合同纠纷于近日向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法院查封凯程置业和百思特置业名下财产。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基本情况
(一)各方当事人
申请人: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
法定代表人:王树华
被申请人一:合肥凯程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香港商业步行街1座
法定代表人:吴春高
被申请人二:池州市百思特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安微省池州市百牙路林业局大楼
法定代表人:苗雪峰
(二)基本情况
2013年9月30日,公司、南京银衡中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银衡”)与凯程置业就化肥买卖及担保业务签订了《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南京银衡在收到公司预付款后的四个月内交付货物,宽限期为一个半月。凯程置业、百思特置业为该合同项下南京银衡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合同签订后,公司按约支付了定金及预付款共计5000万元,但南京银衡并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发货义务。根据合同约定,南京银衡在规定宽限期内仍未交付全部货物的,则合同自动解除,南京银衡应承担返还定金和预付款义务。但公司多次向南京银衡催款,均无果。
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特向法院申请查封担保人凯程置业和百思特置业名下共计5000万元的财产。
2015年7月27日,法院作出裁定如下:
查封被申请人凯程置业、百思特置业名下财产5000万元。
(三)保全的执行情况
2015年7月28日,法院已对上述两名被申请人名下5000万元的财产完成了查封。
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前财产保全事项对公司2015年及后期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5)雨诉保字第22号。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