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32 证券简称:燕塘乳业 公告编号:2015-043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7月,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广东燕隆乳业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燕隆乳业”)分4笔,共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14亿元,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信息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5年3月3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固定收益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该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资金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股东大会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
(一)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
2015年7月,燕隆乳业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广州粤垦路支行签订了《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定制【CNYAQKFDZ02】
2、产品类型:保本保收益型
3、产品发行人:中国银行
4、认购金额:30,000,000元(币种:人民币)
5、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6、产品期限:2015年7月到2015年8月
7、年化收益率:3.6%(扣除理财产品费用后可获得的年化收益率)
8、风险揭示
公司购买的前述理财产品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风险:
(1)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本金和理财产品说明书及《产品证实书》明确承诺的收益率,投资者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2)市场风险:受各种市场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的影响,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未到期资产的市场价值可能下跌,可能会导致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
(3)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不提供开放日之外的赎回机制,投资者在理财期限内没有提前终止权。
(4)信用风险:中国银行发生信用风险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及理财收益产生影响。
(5)提前终止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中国银行有权单方面主动决定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可能会导致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
(6)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正常运行。
(6)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因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非中国银行原因的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时获知信息而错过资金使用和再投资机会等)全部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7)其他风险:如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相关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最不利投资情形:理财产品存续期间被中国银行提前终止,投资者按照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约定获得从产品收益起算日到提前终止日之间的收益和全部理财本金。
(9)《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说明书【CNYAQKF】(机构客户)》、《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及《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揭示的其他风险。
(二)购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
2015年7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8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非凡资产管理65天安赢第055期对公款
2、收益类型:保本保收益
3、产品流动性:封闭式
4、认购金额:18,000,000元(币种:人民币)
5、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6、产品期限:2015年7月-2015年9月
7、年化收益率:3.95%
8、理财产品风险揭示
本理财计划有风险,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如果人民币市场利率发生变化,或本理财产品的基础资产价值受未来市场的不确定影响可能出现波动,或物价指数上升,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导致客户理财收益降低甚至没有理财收益;
(2)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
(3)流动性风险:除非另有约定,本理财产品的每个投资周期内,客户不得对本理财产品进行提前赎回,在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并可能使客户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4)提前终止的再投资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若市场发生重大不利变动、突发性事件或其他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的其他情形时,银行有权但无义务行使提前终止权,将导致理财实际期限小于合同约定理财期限,可能致使客户面临再投资风险;
(5)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若由于国家政策、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募集不成功,或其他非因银行的原因导致本理财产品未能投资于理财合同所约定投资范围,或本理财产品在认购期内市场出现剧烈波动,可能对产品的理财收益表现带来严重影响,或发生其他导致本理财产品难以成立的原因的,经银行谨慎合理判断难以按照理财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产品,银行有权但无义务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客户将承担本理财产品不成立的风险;
(6)延期支付风险:在发生政策风险等的情况下,银行有权延长本产品期限、同时会向有关违约方行使追偿权,因此会导致本理财产品期限延期、本金及收益延期支付的风险;
(7)信息传递风险:银行按照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公告。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主动、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客户签署理财合同即视为其已认可并知晓银行信息披露渠道;如客户怠于或未能及时查询相关信息,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此外,客户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银行网点,如客户未及时告知联系方式变更,银行将可能在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客户,并可能会因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8)不可抗力及其他意外事件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网络、系统故障等因素),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民生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9)《风险揭示书》及相应的《产品协议书》、《产品说明书》、《客户权益须知》等揭示的其他风险。
(三)购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
1、2015年7月,燕隆乳业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订了《广发证券收益凭证交易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广发收益宝69天期
(2)产品类型:保本型固定收益凭证
(3)发行人:广发证券
(4)认购金额:60,000,000元(币种:人民币)
(5)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6)产品期限:2015年7月-2015年9月。
(7)预期投资收益率:4.4%(年化)
(8)税费:本产品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2、2015年7月,燕隆乳业与广发证券签订了《广发证券收益凭证交易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6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广发收益宝102天期
(2)产品类型:保本型固定收益凭证
(3)发行人:广发证券
(4)认购金额:106,000,000元(币种:人民币)
(5)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6)产品期限:2015年7月-2015年10月。
(7)预期投资收益率:4.5%(年化)
(8)税费:本产品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3、收益凭证风险揭示:
(1)收益凭证产品的相关风险
①市场风险。本期收益凭证产品可能挂钩特定标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债权、信用、基金、利率、汇率、指数、期货及基础商品。当收益凭证产品挂钩的特定标的市场价格发生剧烈波动时,可能导致公司的收益凭证本金及利息发生损失。
②流动性风险。在收益凭证产品到期前,公司只能在认购协议约定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广发证券柜台交易市场(或其他场所)进行转让,交易可能不活跃,导致公司的转让需求可能无法满足;或者本期收益凭证产品未设回购或交易条款,导致公司在收益凭证产品到期前无法实现。
(2)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①流动性风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证券公司风险管理的相关要求,广发证券目前的流动资金可以满足日常运营及偿付到期债务的需求。但如出现流动性短缺、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的情况,在收益凭证产品到期时可能无法及时、全额支付,可能导致公司的本金及收益发生损失。
②信用风险。收益凭证产品及广发证券的信用发行。在收益凭证存续期间,广发证券可能发生解散、破产、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资产被查封、冻结或强制执行等情形,将按照《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清算程序,在依法处置广发证券财产后,按照一般债权人顺序对公司进行补偿。因此,在最不利情况下,公司的收益凭证产品本金及收益可能无法按照认购协议约定偿付。
③操作风险。由于广发证券内部管理流程缺陷、人员操作失误等事件,可能导致收益凭证认购、交易失败、资金划拨失败等,从而导致公司的本金及收益发生损失。
④信息技术系统风险。广发证券信息技术系统存在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通讯系统中断、第三方服务不到位等原因无法正常运行的可能,从而可能影响广发证券业务顺利开展。
(3)政策法律风险
因国家宏观政策、金融政策、地方政府政策发生变化,或者现有法律缺位无法解决相关法律问题、个别地区执法环境不完善等,可能对广发证券产生不确定性影响,进而对广发证券正常的经营活动及收益凭证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4)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监管部门暂停或停止柜台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收益凭证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产生影响,导致收益凭证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发生损失。对于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广发证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信息传递风险
公司可通过广发证券网站或交易终端等,及时了解收益凭证产品的相关信息和公告,并充分理解柜台交易规则及相关配套制度。如公司未及时查询,或对交易规则的理解不够准确,导致投资决策失误,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
(6)本期收益凭证特有风险
本期收益凭证产品所属类型为保本型固定收益凭证。从本产品整体运作和交易协议的约定来看,本产品属低风险品种。
(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风险揭示书》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交易协议》中揭示的其他风险。
三、关联关系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业经核查确认,前述理财产品均属于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所述“风险投资”的品种;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将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股东知情权。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固定收益凭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本公告日前12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2015年2月,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5,000万元,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2月到2015年6月。该产品已到期,公司已按协议收回本金及理财收益。
2、2015年3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万元、燕隆乳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600万元,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该产品已到期,公司已按协议收回本金及理财收益。
3、2015年4月,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1,800万元,向中国银行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4月到2015年6月。该产品已到期,公司已按协议收回本金及理财收益。
4、2015年4月,燕隆乳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向中国银行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4月到2015年6月。该产品已到期,公司已按协议收回本金及理财收益。
5、2015年6月,燕隆乳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向中国银行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6月到2015年9月。目前,该产品尚未到期。
6、2015年6月,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5,000万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6月到2015年9月。目前,该产品尚未到期。
7、2015年7月,燕隆乳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向中国银行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7月到2015年8月。目前,该产品尚未到期。
8、2015年7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8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7月到2015年9月。目前,该产品尚未到期。
9、2015年7月,燕隆乳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7月到2015年9月。目前,该产品尚未到期。
10、2015年7月,燕隆乳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600万元,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7月到2015年10月。目前,该产品尚未到期。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22,400万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5,000万元。(前述数据均含本公告披露的四次理财情况)
七、备查文件
1、《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说明书【CNYAQKF】(机构客户)》;
2、《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3、《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
4、《中银保本理财-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证实书》;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交易协议》;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风险揭示书》;
7、《广发证券资金对账单(人民币)》;
8、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特此公告!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7日
证券代码:002732 证券简称:燕塘乳业 公告编号:2015-046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17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7月28日下午在公司五楼会议室现场召开。公司董事共9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9人,其中,独立董事欧永良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董事会,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全体董事通过表决,一致同意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通过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5 年7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
2、审议通过《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根据公司2015年上半年的经营实际,公司编制了《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本报告未经审计。全体董事通过表决,一致同意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通过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5 年7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
3、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5年上半年度,公司严格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全体董事通过表决,一致同意通过《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通过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5 年7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
4、审议通过《将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权限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管理,在保证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其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回报,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全面知情权,全体董事通过表决,一致同意将全资子公司纳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权限中。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通过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汕头市燕塘乳业有限公司未来发展相关事项筹划的议案》。
本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交审议。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汕头市燕塘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燕塘”)当前面临的生产资料状况、实际生产经营状况,结合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全体董事通过表决,一致同意议案中的相关筹划。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通过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对汕头燕塘未来发展相关事项筹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5 年7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32 证券简称:燕塘乳业 公告编号:2015-047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17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7月28日下午在公司五楼会议室现场召开,公司监事共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的反映了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资本运营的实际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并据此出具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无异议的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根据公司2015年上半年的经营实际,公司编制了《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该报告未经审计。2015年上半年,公司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实现业绩持续稳定增长,顺利完成了上半年的发展目标。
全体监事认为:本财务报告客观、准确的呈现了公司2015年上半年度的生产经营业绩,并表示将继续支持本届董事会的正确领导,大力发展生产,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利益,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5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
全体监事认为:该专项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201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并表示将进一步监督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来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将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权限的议案》。
目前,公司有3家全资子公司,除广东燕隆乳业科技有限公司和陆丰市新澳良种奶牛养殖有限公司在建设中,尚未产生经营收入外,湛江燕塘乳业有限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
全体监事认为:将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权限中,有利于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全面知情权,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32 证券简称:燕塘乳业 公告编号:2015-050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燕塘乳业”)董事会编制了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84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35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1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98,615,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5,435,544.43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4年11月27日到账,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广会验字[2014] G1400110018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计划用于日产600吨乳品生产基地工程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金额及当前余额如下表所示:
|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345,435,544.43 |
|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 54,758,771.85 |
| 加:理财收益加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 | 3,194,220.60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293,870,993.18 |
| 其中:银行及证券保本理财产品 | 60,000,000.00 |
| 银行定期存款 | 59,000,000.00 |
| 活期存款余额 | 174,870,993.18 |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的披露等进行了规定,公司严格依照该办法执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发证券”)于2014年12月18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粤垦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子公司广东燕隆乳业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燕隆乳业”)、广发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粤垦路支行于2015年1月6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规定,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均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根据募投项目的使用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向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收益,本公司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此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固定收益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为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开设了两个专项账户。由于“日产600吨乳品生产基地项目”由燕隆乳业实施,为项目建设需要,公司于2014年12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燕隆乳业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由燕隆乳业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燕隆乳业“日产600吨乳品生产基地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截至 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银行 | 账户名称 | 账号 | 存款余额 | 备注 |
| 中国银行广州粤垦路支行 | 燕塘乳业 | 656164500075 | 100,236.47 | |
| 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 | 燕塘乳业 | 611018018 | 20,290,631.03 | |
| 中国银行广州粤垦路支行 | 燕隆乳业 | 684764612744 | 213,480,125.68 | 其中5,900万元为定期存款。 |
三、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至2014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金额为5,102.33万元,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广会专字【2015】G14001100192号”《关于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鉴证报告》。2015年1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102.33万元置换预先已利用自筹资金投入日产600吨乳品生产基地工程、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资金5,102.33万元。本公司已于2015年1月30日将募集资金5,102.33万元转入公司结算账户。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本期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5900万元。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1、2015年3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万元、燕隆乳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600万元,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3月到2015年6月。按协议,公司已于2015年7月1日收回该产品的本金及理财收益。
2、2015年4月,燕隆乳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4月到2015年6月。报告期内,该产品已到期,公司已按协议收回本金及理财收益。
3、2015年6月,燕隆乳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6月到2015年9月。目前,该产品尚未到期。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6,000万元。公司2015年7月1日(含)之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
附件: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7 月28 日
附件: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34,543.55 | 本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475.88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475.88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 本半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半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日产600吨乳品生产基地工程 | 否 | 31,034.70 | 31,034.70 | 4,361.20 | 4,361.20 | 14.05% | 2016年12月 | 否 | ||||||||||
| 2、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3,510.80 | 3,510.80 | 1,114.67 | 1,114.67 | 31.75% | 2016年12月 | 实现收入2,129万元 | 是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4,545.50 | 34,545.50 | 5,475.88 | 5,475.88 | 15.85%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合计 | 34,545.50 | 34,545.50 | 5,475.88 | 5,475.88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止2014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金额为5,102.33万元,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广会专字【2015】G14001100192号”《关于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鉴证报告》。2015年1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102.33万元置换预先已利用自筹资金投入日产600吨乳品生产基地工程、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资金5,102.33万元。本公司已经于2015年1月30日将募集资金5,102.33万元转入公司结算账户。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将加紧推进日产600吨乳品生产基地工程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同时,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在相关决议通过的权限内,通过购买理财产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
证券代码:002732 证券简称:燕塘乳业 公告编号:2015-051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燕塘乳业”)于2015年7月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燕隆乳业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其中,2015年7月,使用1,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由于工作人员疏忽,误将其写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燕隆乳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隆乳业”),现对相关内容作出更正如下:
一、标题
原:“《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燕隆乳业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更正为:“《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二、引语
原:“2015年7月,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燕隆乳业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燕隆乳业”)分4笔,共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14亿元,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信息如下:”
更正为:“2015年7月,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广东燕隆乳业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燕隆乳业”)分4笔,共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14亿元,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信息如下:”
三、“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部分
原:“(二)购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
2015年7月,燕隆乳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8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更正为:“(二)购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
2015年7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8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四、“六、本公告日前12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原:“8、2015年7月,燕隆乳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8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7月到2015年9月。目前,该产品尚未到期。”
更正为:“8、2015年7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8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7月到2015年9月。目前,该产品尚未到期。”
其它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以更细致、严谨的态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杜绝类似错误的发生。
特此公告!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32 证券简称:燕塘乳业 公告编号:2015-052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批情况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固定收益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资金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该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于2015年7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权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纳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权限中,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回报,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全面知情权。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
2015年5月,湛江燕塘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燕塘”)使用闲置自有资金500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90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3)产品发行人:农业银行
(4)认购金额:5,000,000元(币种:人民币)
(5)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6)产品期限:2015年5月到2015年8月
(7)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4.2%(农业银行有权视情况调整产品预期收益率)
4、风险揭示:
公司购买的前述理财产品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风险:
(1)认购风险:如出现市场剧烈波动、相关法规政策变化或《农业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第五条约定的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正常运作的情况,农业银行有权停止发售本理财产品,投资者将无法在约定认购期内购买本理财产品。
(2) 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政策、法律法规设计的。如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认购、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导致本理财产品理财收益降低甚至导致本金损失。
(3)市场风险:本理财产品可能会涉及到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多种市场风险。
(4)流动性风险:若出现约定的停止赎回情形或顺延产品期限的情形,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按需变现。
(5)信息传递风险:农业银行按照《协议》及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通告”的约定,发布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可通过农业银行营业网点以及农业银行官方网站获知。如投资者在认购产品时登记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且未及时告知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农业银行无法及时联系投资者,则可能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
(6)募集失败风险:产品认购结束后,农业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协议》约定的情况确定本理财产品是否起息。如不能起息,投资者的本金将于通告募集失败后3 个银行工作日内解除冻结。
(7)再投资/提前终止风险:农业银行可能于提前终止日视市场情况或在投资期限内根据《协议》约定的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8)不可抗力风险:因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认购失败、交易中断、资金清算延误等。
(9)《理财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中揭示的其他风险。
三、关联关系
公司及湛江燕塘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业经核查确认,前述理财产品属于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所述“风险投资”的品种;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将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股东知情权。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湛江燕塘本次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保收益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湛江燕塘正常生产经营及周转。
2、通过进行适度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本公告日前12个月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之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1、2015年2月,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5,000万元,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2月到2015年6月。该产品已到期,公司已按协议收回本金及理财收益。
2、2015年3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万元、燕隆乳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600万元,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3月到2015年6月。该产品已到期,公司已按协议收回本金及理财收益。
3、2015年4月,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1,800万元,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4月到2015年6月。该产品已到期,公司已按协议收回本金及理财收益。
4、2015年4月,燕隆乳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向中国银行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4月到2015年6月。该产品已到期,公司已按协议收回本金及理财收益。
5、2015年5月,湛江燕塘使用闲置自有资金500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5月到2015年8月。目前,该产品尚未到期。
6、2015年6月,燕隆乳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向中国银行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6月到2015年9月。目前,该产品尚未到期。
7、2015年6月,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5,000万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6月到2015年9月。目前,该产品尚未到期。
8、2015年7月,燕隆乳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向中国银行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7月到2015年8月。目前,该产品尚未到期。
9、2015年7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8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7月到2015年9月。目前,该产品尚未到期。
10、2015年7月,燕隆乳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7月到2015年9月。目前,该产品尚未到期。
11、2015年7月,燕隆乳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600万元,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7月到2015年10月。目前,该产品尚未到期。
截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之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22,400万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5,500万元(含本次披露的湛江燕塘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农业银行理财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
2、《农业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单证》;
3、《农业银行理财产品协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特此公告!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32 证券简称:燕塘乳业 公告编号:2015-053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
控股子公司汕头市燕塘乳业有限公司未来发展相关事项筹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汕头市燕塘乳业有限公司未来发展相关事项筹划的议案》。现将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汕头市燕塘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燕塘”)未来发展相关事项筹划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一)汕头燕塘基本情况
汕头燕塘位于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珠业南街,2008年6月26日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燕塘乳业持有其60.00%的股权,汕头市广昕冷藏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昕冷藏”)持有其40.00%的股权。汕头燕塘成立时间较晚且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只生产巴氏奶,所售常温奶均从广州公司采购。2014年,汕头燕塘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4,735.38万元、264.58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相应项目比例分别为4.99%、3.36%,对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贡献较小。
(二)汕头燕塘设备租赁进展情况
因汕头燕塘不能于2015年3月31日前取得相关租赁设备的所有权,为消除汕头燕塘设备租赁风险,汕头燕塘遵守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书》”)中的承诺,已于2015年4月1日向广东太阳宝乳业有限公司发出《关于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通知》,拟于2015年9月30日前终止设备租赁合同。
(三)汕头燕塘土地租赁进展情况
2015年6月,汕头燕塘收到土地出租方汕头利亨物流报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亨公司”)和汕头市利燊经济贸易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利燊中心”)发出的《关于提前解除<土地租赁合同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利亨公司和利燊中心决定从2015年6月4日起解除与汕头燕塘于2013年4月25日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书》,2015年6月4日至2015年12月4日为汕头燕塘办理搬迁生产场所等工作的缓冲期,土地租金及各项费用照原合同支付,汕头燕塘须于2015年12月5日前完成清退并交还租赁场地。
二、处理方案
鉴于公司在《招股书》中的承诺:“(设备)租赁合同终止后,发行人将通过购进新设备或将汕头燕塘转为销售子公司的方式继续在当地经营,不会对汕头燕塘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遵守该承诺,通过购进新设备或将汕头燕塘转为销售子公司的方式继续在汕头当地经营。针对汕头燕塘当前面临的生产资料状况、实际生产经营状况,结合公司作出的相关承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提议,通过审议,决定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宣先生代表公司,统筹及处理汕头燕塘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确定新的经营地点;购置新设备;如果在相关设备购置过程中遇到较大困难,基于周全考虑,有权决定终止设备购置,并决定变更汕头燕塘的经营范围,将汕头燕塘变更为销售子公司,继续维持汕头燕塘的未来经营;在确保广昕冷藏根据其持股比例相应增资的情况下,有权决定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向汕头燕塘增资;有权代表公司与广昕冷藏沟通本筹划、提议召开汕头燕塘股东会、提交相关议案及签署股东会决议等。
三、相关说明
汕头燕塘有继续从事生产的良好技术基础、人员基础和市场基础,即使在变更经营地点、购置新设备并重新投产前,汕头燕塘也可以通过向公司采购产品来满足原有的市场需求。另外,未来将汕头燕塘从生产型企业变更为销售公司,也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一方面,汕头燕塘与公司在广州生产基地的距离在合理的运输半径内,借助公司在华南地区最大的冷链配送体系,汕头燕塘可以从公司采购常温奶和巴氏奶,利用自己原有的订单基础和在粤东地区的市场优势,保证经营平滑过渡。另一方面,汕头燕塘变更为销售公司后,会尽快完成经营方针转型。未来,汕头燕塘将以公司为大后方,夯实粤东地区市场基础后,专精营销,将燕塘品牌及产品向福建、江西,乃至整个东南沿海推广,推动公司“精耕广东、放眼华南、迈向全国”发展战略的实现。
因此,无论未来汕头燕塘通过变更经营场所、购置新设备继续从事生产,还是通过变更经营场所和营业范围,转型为销售型公司,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