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东华实业 编号:临2015-046号
债券代码:123002 债券简称:09东华债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86号),公司向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已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14,292,000股股份、向淮南市中锋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77,802,553股股份、向广州新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发行28,214,857股股份、向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56,688,000股股份、向广州建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行64,055,660股股份、向广州恒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2507125股股份、向广州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行69,965,964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87632569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该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事宜。并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要求妥善办理相关手续。并将结合本次合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