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子公司转让应收账款债权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资本 编号:临2015-045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转让应收账款债权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子公司西藏华烁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应收帐款债权。
● 交易金额:27,500.00万元。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西藏华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华烁”)拟与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信托)签署《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合同》,西藏华烁拟将其持有的三甲医院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北京信托,并由北京信托成立信托计划,以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受让西藏华烁所持标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价款金额不高于人民币27,500.00万元。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西藏华烁
公司名称:西藏华烁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路以东、广州路延伸段以南办公楼四楼3A08室
法定代表人:燕飞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企业投资、项目投资;资产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
(二)北京信托
公司名称: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朝阳区安立路30号院1、2号楼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注册资本:140000万元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等。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是西藏华烁享有的三甲医院应收账款债权,应收账款原值为30,354.37万元。由于上述应收账款债权到期日较为分散,为方便付款及回款,经与三甲医院协商约定,标的债权共分两笔偿还,还款时间分别为:
第一笔:2016年2月22日,金额119,644,600.00元;
第二笔:2016年3月22日,金额183,899,100.00元。
四、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各方:
甲方:西藏华烁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二)应收账款转让
1、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转让其合法持有的标的债权;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受让标的债权。
2、本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对应的未来收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应收账款应付方支付的标的债权回收收入;
2.2甲方因标的债权收取的其他任何现金收益。
3、乙方首次向甲方支付标的债权转让价款当日为甲方向乙方转让标的债权的转让日;乙方自转让日起即享有标的债权,甲方自转让日起不再享有标的债权。
4、本合同项下甲乙双方名称等基本信息发生变更,均不影响本合同项下标的债权转让事宜,本合同项下标的债权转让继续有效。
(三)转让价款的支付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项下标的债权转让价款金额不高于人民币27,500.00万元。乙方有权根据本次募集情况一次性或分期向甲方支付标的债权转让价款;首期标的债权转让价款不高于首期实际募集的信托资金金额;以后各期标的债权转让价款分别不高于对应的各期实际募集的信托资金金额。
五、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华烁主要从事医疗产业的投融资业务,本次交易旨在通过应收账款债权的转让为西藏华烁的经营增加流动资金,盘活现有资产,以融资为最终目的,拓宽了公司的融资渠道,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的损益情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一)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二)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资本 编号:临2015-046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西藏华烁投资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354.37万元,截至公告日前,本公司为上述担保对象提供担保余额为30,000.00万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 本次担保在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5-2016年度预计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批准的担保发生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华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华烁)拟与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际信托)签署《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合同》,西藏华烁将其所持有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北京国际信托,应收账款付款方按时支付标的应收账款应付款,同时西藏华烁对北京国际信托负有保证应收账款债权收益款实现的差额补足义务。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数额不超过人民币30,354.37万元,以实际发生额为准。为担保西藏华烁在主合同项下全部义务的履行,公司向北京国际信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此笔担保在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5-2016年度预计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批准的担保发生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
公司名称:西藏华烁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路以东、广州路延伸段以南办公楼四楼3A08室
法定代表人:燕飞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企业投资、项目投资;资产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5年3月31日,西藏华烁未经审计总资产83,001.04万元,净资产4,997.54万元,总负债78,003.50万元,净利润-2.4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354.37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上述需提供担保的公司有关资信情况进行了查证。董事会认为,西藏华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上述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5年6月30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合计为857,130.41万元,占本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2.54%。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64,130.41万元,占本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6.47%。截至本报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