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25
债券代码:122113 债券简称:11新钢债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玖亿元整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2015年7月28日至2015年11月18日止。
为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5年7月28日使用闲置资金人民币玖亿元购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组合等,起息日为2015年7月28日,截止日为2015年11月18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理财的批准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平衡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
二、本次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玖亿元投资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等,具体情况如下:
(1)起息日:2015年7月28日;
(2)签约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期 限:自2015年7月28日至2015年11月18日止;
(4)投资品种:招商银行自主发行的公司理财产品和代理销售信托公司发行集合信托计划、券商或基金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
(5)本金规模:人民币玖亿元整;
(6)安全性: 本产品为保本保证收益型产品,因投资产生的本金、收益风险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7)预期收益率:年化收益率5.00%。
三、风险控制:
公司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购买理财产品的自有资金总额度严格控制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严格按照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有关规定执行,明确相关审批权限和流程。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五、截止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90,0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资金增值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