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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5-07-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937 股票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5临-034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情况,公司已于2015年7月14日、7月25日分别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7月29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7月28日至2015年7月2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7月29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7月28日下午3:00至2015年7月29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

      6、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陈亚杰先生

      7、此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1人,代表股份数2,517,751,371股,占公司总股数的71.2528%(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5%以下中小投资者代表股份总数506,177股,占公司总股数的0.0143%),具体如下:

      (1)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数 2,517,286,171股,占公司总股数的 71.2396%;

      (2)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共计5人,代表股份数465,200股,占公司总股数的0.0132%。

      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购买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517,264,3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7%;反对479,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1%;弃权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该议案获得了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1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925%;反对479,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245%;弃权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829%。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资产收购有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517,264,3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7%;反对486,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3%;弃权0股。该议案获得了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1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925%;反对486,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075%;弃权0股。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517,743,2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该议案获得了通过。

      (四)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董事候选人张成文先生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517,287,2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6%;该议案获得了通过,选举张成文先生为公司董事。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2,0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129%。

      2、董事候选人赵生山先生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517,287,2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6%;该议案获得了通过,选举赵生山先生为公司董事。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2,0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129%。

      (五)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517,269,9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9%;反对22,2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45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2%%(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2,100股)。该议案获得了通过。

      (六)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517,293,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8%;反对45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1%;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该议案获得了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姜翼凤 谢元勋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0937 股票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5临-035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7月29日下午4: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现场出席董事8名,独立董事史际春进行了通讯表决。会议由副董事长陈亚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张成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张成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同意 9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因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赵生山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

      同意 9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陈立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对陈立军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因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拟聘任郑温雅女士担任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指定郑温雅女士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同意 9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四、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有部分调整,公司董事会决定相应调整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调整后两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为:张成文、李笑文、杨有红,主任为张成文。

      2、提名委员会成员为:戴金平、史际春、张成文,主任为戴金平。

      同意 9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五、关于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赫孟合先生、聂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同意 9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

      赵生山简历

      赵生山,男,1963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张家口下花园煤矿副总工程师、副矿长,张家口盛源矿业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张家口矿业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理,党委常委。现任公司董事。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郑温雅简历

      郑温雅,女,1969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曾任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会计师、副部长。现任公司财务部部长、结算中心主任,副总会计师,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与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高管的情形。

      

      股票代码:000937 股票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5临-036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7月29日下午5:0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名,现场出席3名,监事韩福明因公不能现场出席,委托监事张振峰代为出席并表决,监事王玉江、李明朝、郭志武进行了通讯表决。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张振峰先生主持,证券事务代表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张建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与公司其他6名监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张振峰先生为监事会主席。

      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