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网上
银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网上
银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信任与支持,经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对通过浦发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本公司指定开放式基金(仅限前端收费基金)的申购费率实行优惠。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客户范围
通过浦发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本公司指定开放式基金(仅限前端收费基金)的合法个人及机构投资者。
二、优惠活动时间
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12月31日(法定基金交易日)。
三、适用基金
| 序号 | 基金代码 | 基金名称 |
| 1 | 000507 | 泰达宏利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 2 | 162201 | 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3 | 162202 | 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周期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4 | 162203 | 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5 | 162204 | 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6 | 162205 | 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7 | 162207 | 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 8 | 162208 | 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 9 | 162209 | 泰达宏利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10 | 162210 |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
| 11 | 162211 | 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12 | 162212 | 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13 | 162213 | 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 14 | 162214 | 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15 | 162216 | 泰达宏利中证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 16 | 229001 | 泰达宏利全球新格局证券投资基金(QDII-FOF) |
| 17 | 229002 | 泰达宏利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18 | 000319 | 泰达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 19 | 000828 | 泰达宏利转型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 20 | 001017 | 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21 | 001170 | 泰达宏利复兴伟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22 | 001267 | 泰达宏利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四、优惠内容
活动期间,凡通过浦发银行网上银行渠道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给予申购费率8折优惠;凡通过浦发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给予申购费率8折优惠:
1、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实行上述折扣率优惠;如优惠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计算申购手续费,并据此重新计算折扣率;如发生基金申购比例配售,则该笔申购委托适用最终确认金额所对应的基础申购费率及原申请金额所确定的实际折扣率。
2、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按照原费率执行。
3、原申购费率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按照原费率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本活动仅针对上述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1)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2)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3)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率;(4)基金转换所涉及的申购费率。
2、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拟购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浦发银行将与本公司协商后决定上述优惠活动是否展期以及新增参与优惠活动的基金产品,届时浦发银行及本公司将另行公告相关内容。
4、本次优惠活动解释权归浦发银行。
六、咨询方法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浦发银行各营业网点;
2、浦发银行网址:www.spdb.com.cn;
3、浦发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28;
4、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mfcteda.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免长话费)或010-66555662。
七、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0日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变更基金名称、
基金类型以及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
的公告
根据2014年8月8日实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之相关规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下限由60%上调至80%。本公司根据运作办法及旗下部分股票型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审慎、充分评估相关风险,决定不变更泰达宏利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红利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市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比例。
因不符合《运作办法》关于股票型基金之比例要求,经与相关基金托管行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7月30日起将上述基金变更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相应的变更基金名称、基金简称,具体如下:
基金全称变更:
| 更名前 | 更名后 |
| 泰达宏利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泰达宏利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泰达宏利红利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泰达宏利市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泰达宏利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变更:
| 更名前 | 更名后 |
| 泰达宏利逆向策略股票 | 泰达宏利逆向策略混合 |
| 泰达宏利红利先锋股票 | 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 |
| 泰达宏利市值优选股票 | 泰达宏利市值优选混合 |
| 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股票 | 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混合 |
上述基金的基金代码保持不变。
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对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文件中涉及基金名称、基金类型、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描述等内容一并调整,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信息;招募说明书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定期更新。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基金名称的变更对基金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不需要召开持有人大会。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698-8888(免长话费),或登陆网站www.mfcteda.com 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
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附件: 1、泰达宏利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2、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3、泰达宏利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4、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0日
附件1:
泰达宏利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泰达宏利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变更为泰达宏利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别由股票型基金变更为混合型基金,并更新了基金合同当事人信息。详细修订如下表所列。
| 修改部分 | 原基金合同内容 | 拟修改为 | 修订理由 |
| 前言 | (三)泰达宏利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核准。 | (三)泰达宏利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核准。 | 根据《运作办法》修改基金名称 |
| 释义 | 6.招募说明书:指《泰达宏利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 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泰达宏利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6.招募说明书:指《泰达宏利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泰达宏利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根据《运作办法》修改基金名称 |
| 基金的基本情况 | (二)基金的类别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二)基金的类别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根据《运作办法》修改基金名称、基金类别 |
|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 …… 注册资本:贰仟叁佰叁拾陆亿捌仟玖佰零捌万肆仟元 | ……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 根据现实情况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本信息 |
| 基金的托管 | 基金财产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订立《泰达宏利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 基金财产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订立《泰达宏利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 根据《运作办法》修改基金名称 |
| 基金的投资 | 在股票型基金中,债券资产部分的投资主要是以降低投资组合整体风险为目的,所以在选择业绩比较基准过程中我们选择了成分券流动性较好,且风险较低 的上证国债指数作为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该指数选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按照国债发行量加权而成,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 | 在本基金中,债券资产部分的投资主要是以降低投资组合整体风险为目的,所以在选择业绩比较基准过程中我们选择了成分券流动性较好,且风险较低的上证国债指数作为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该指数选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按照国债发行量加权而成,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 | 根据《运作办法》修改基金类别 |
| 基金的投资 | (六)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 (六)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 根据《运作办法》修改基金类别 |
| 基金合同摘要 | 在股票型基金中,债券资产部分的投资主要是以降低投资组合整体风险为目的,所以在选择业绩比较基准过程中我们选择了成分券流动性较好,且风险较低 的上证国债指数作为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该指数选取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按照国债发行量加权而成,具有良好的市场代 表性。 | 在本基金中,债券资产部分的投资主要是以降低投资组合整体风险为目的,所以在选择业绩比较基准过程中我们选择了成分券流动性较好,且风险较低的上证国债指数作为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该指数选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按照国债发行量加权而成,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 | 根据《运作办法》修改基金类别 |
| 基金合同摘要 | 5、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 5、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 根据《运作办法》修改基金类别 |
附件2:
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泰达宏利红利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变更为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别由股票型基金变更为混合型基金,并更新了基金合同当事人信息。详细修订如下表所列。
| 修改部分 | 原基金合同内容 | 拟修改为 | 修订理由 |
| 前言 | (三)泰达宏利红利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核准。 | (三)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核准。 | 根据《运作办法》修改基金名称 |
| 释义 | 6.招募说明书:指《泰达宏利红利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泰达宏利红利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6.招募说明书:指《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根据《运作办法》修改基金名称 |
| 基金的基本情况 | (二)基金的类别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二)基金的类别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根据《运作办法》修改基金名称、基金类别 |
|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 …… 注册资本:贰仟叁佰叁拾陆亿捌仟玖佰零捌万肆仟元 | ……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 根据现实情况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本信息 |
| 基金的托管 | 基金财产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法》、基 金合同及有关规定订立《泰达宏利红利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 基金财产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法》、基 金合同及有关规定订立《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 根据《运作办法》修改基金名称 |
| 基金的投资 | (六)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 (六)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 根据《运作办法》修改基金类别 |
附件3:
泰达宏利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泰达宏利市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变更为泰达宏利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别由股票型基金变更为混合型基金,并更新了基金合同当事人信息。详细修订如下表所列。
| 修改部分 | 原基金合同内容 | 拟修改为 | 修订理由 |
| 前言 | (三)泰达宏利市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核准。 | (三) 泰达宏利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核准。 | 根据《运作办法》修改基金名称 |
| 释义 |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泰达宏利市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泰达宏利市值优选股票型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泰达宏利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泰达宏利市值优选混合型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 根据《运作办法》修改基金名称 |
| 基金的基本情况 | (二)基金的类别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二)基金的类别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根据《运作办法》修改基金名称、基金类别 |
|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 …… 注册资本:贰仟叁佰叁拾陆亿捌仟玖佰零捌万肆仟元 | ……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 根据现实情况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本信息 |
| 基金的托管 | 基金财产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订立《泰达宏利市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托管协议》。 | 基金财产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订立《泰达宏利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 根据《运作办法》修改基金名称 |
| 基金的投资 | (六)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决定了本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基金产品,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混合型、债券型和货币市场基金。 | (六)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决定了本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基金产品,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债券型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 根据《运作办法》修改基金类别 |
| 基金合同摘要 | 四、基金托管 基金财产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订立《泰达宏利市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名 册登记、基金财产的保管、基金财产的管理和运作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 四、基金托管 基金财产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订立《泰达宏利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名 册登记、基金财产的保管、基金财产的管理和运作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 根据《运作办法》修改基金名称 |
附件4:
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变更为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别由股票型基金变更为混合型基金,并更新了基金合同当事人信息。详细修订如下表所列。
| 修改部分 | 原基金合同内容 | 拟修改为 | 修订理由 |
| 前言 | (三)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核准。 | (三)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核准。 | 根据《运作办法》修改基金名称 |
| 释义 | 6、招募说明书:指《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定期的更新 7、发售公告:指《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6、招募说明书:指《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定期的更新 7、发售公告:指《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根据《运作办法》修改基金名称 |
| 基金的基本情况 | (二)基金的类别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二)基金的类别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根据《运作办法》修改基金名称、基金类别 |
|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刘惠文 |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弓劲梅 | 更新基金合同当事人信息 |
|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九层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 更新基金合同当事人信息 |
| 基金的托管 | 基金财产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订立《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 基金财产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订立《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 根据《运作办法》修改基金名称 |
| 基金的投资 | (六)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 (六)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但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 根据《运作办法》修改基金类别 |
| 基金合同摘要 | 6、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 6、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但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