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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金通用鑫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6版)

      本基金类型:货币市场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综合考虑基金资产收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投资者创造稳定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短期融资券,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中期票据、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资产支持证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分析各类资产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其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率水平或盈利能力的基础上,通过比较或合理预期不同的各类资产的风险与收益率变化,确定并动态地调整优先配置的资产类别和配置比例。

      2、短期信用类债券投资策略

      信用债的表现受到基础利率及信用利差两方面影响。本基金对于信用债仓位、评级及期限的选择均是建立在对经济基本面、政策面、资金面以及收益水平和流动性风险的分析的基础上。此外,信用债发行主体差异较大,需要自下而上研究债券发行主体的基本面以确定发债主体企业的实际信用风险,通过比较市场信用利差和个券信用利差以发现被错误定价的个券。本基金将通过在行业和个券方面进行分散化投资,同时规避高信用风险行业和主体的前提下,适度提高组合收益并控制投资风险。

      3、债券回购投资策略

      首先,基于对运作期内资金面走势的判断,确定回购期限的选择。在组合进行杠杆操作时,若判断资金面趋于宽松,则在运作初期进行短期限正回购操作;反之,则进行长期限正回购操作,锁定融资成本。若期初资产配置有逆回购比例,则在判断资金面趋于宽松的情况下,优先进行长期限逆回购配置;反之,则进行短期限逆回购操作。其次,本基金在运作期内,根据资金头寸,安排相应期限的回购操作。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票据(ABN)、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5、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策略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类基金投资于其他衍生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对衍生金融工具的投资主要以对提高组合整体收益为主要目的。本基金将在有效风险管理的前提下,通过对标的品种的基本面研究,结合衍生工具定价模型预估衍生工具价值或风险,谨慎投资。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人民币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七天通知存款是一种不约定存期,支取时提前七天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即可支取的存款,具有存期灵活、存取方便的特征,同时可获得高于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而无须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高流动性、低风险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均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1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1本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中,"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部分所述的"报告期"指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报告期末"指2015年3月31日。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注: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注: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不存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的情况。

      (2)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

      6、“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本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交易所短期债券可以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前,本基金暂不投资于交易所短期债券。

      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估值技术,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当“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偏离达到或超过0.25%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风险控制的需要调整组合,其中,对于偏离程度达到或超过0.5%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参考成交价、市场利率等信息对投资组合进行价值重估,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资产价值。

      (2)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3)本报告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公开谴责、处罚。

      (4)其他资产构成

      ■

      (5)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十二、基金的业绩2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2本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中,"基金的业绩"部分所述的"报告期"指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报告期末"指2015年3月31日。

      (一)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二)基金净值表现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人民币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十三、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国金通用鑫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1月30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更新了“重要提示”中相关内容。

      (二)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中相关内容。

      (三)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中相关内容。

      (四)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中相关信息。

      (五)更新了“九、基金的投资”中相关内容。

      (六)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中相关内容。

      (七)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披露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