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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2015-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15-045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半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第一季报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5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01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254.9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6.85 %,其主要原因是:从市场和产品角度看,首先,子公司江苏双环齿轮有限公司乘用车齿轮前期培育的新产品陆续进入量产;其次,公司加快转型升级,一批高端精密传动产品陆续量产供货;以及美洲大客户基于合作程度加深而致的订单量增加,共同促使公司在市场大环境低落的情况下,营业收入依然保持着持续增长态势。从内部管控角度看,公司合理控制各项成本与费用。上述多方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使得公司本期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了20.56%、18.99%、21.86%。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在2015年4月24日公告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中对公司2015年1-6月份经营业绩进行了预计,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在20%~50%。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2015年4月24日披露的业绩预告不存在差异。

      四、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可能与最终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15-046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5年9月6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将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

      按照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四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提名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股5%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三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单独或者合并持股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三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8月7日前以书面方式向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受推荐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其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五、董事任职资格

      1、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2、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和本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应满足下述条件:

      (1)根据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备《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它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条件;

      (6)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1)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人指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7)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10)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的;

      11)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1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人员。

      六、关于提名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1、提名董事候选人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提名人签署确认的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出具的接受提名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的真实、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3)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以及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2、若提名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持股凭证。

      3、提名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提名人必须在2015年8月7日17:00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松、冉冲

      联系电话:0571-81671018

      联系传真:0571-81671020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2号赞宇大厦12楼

      邮政编码:310030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30日

      附件: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书

      ■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15-047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5年9月6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将第四届监事会的组成、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监事会的组成

      按照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四届监事会将由5名监事组成,包括股东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其中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比例不低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在选举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提名

      1、股东代表监事的提名

      公司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股5%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三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2、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8月7日前以书面方式向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将对推荐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候选人应在受推荐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关于提名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1、提名监事候选人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提名人签署确认的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被提名的监事候选人出具的接受提名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的真实、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3)被提名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被提名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2、若提名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持股凭证。

      3、提名人向公司监事会提名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提名人必须在2015年8月7日17:00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松、冉冲

      联系电话:0571-81671018

      联系传真:0571-81671020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2号赞宇大厦12楼

      邮政编码:310030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7月30日

      附件: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15-048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9日收到公司股东叶善群先生关于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叶善群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共3,830,000股质押给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该质押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3%,质押期限自质押登记办理之日起至质押双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上述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截至本公告日,叶善群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25,07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9%;叶善群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8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