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函的公告
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2015-061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5年7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2015年7月3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5]0609号)(以下简称“《审核意见函》”),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审阅,需公司对如下问题作进一步补充。
一、 关于交易定价
1、报告书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马国际与中信股份签订了《认购协议》,以13.95港元/股的价格认购中信股份新股859,218,000股,13.95港元/股的认购价格,系双方参照市价为基础,通过谈判协商确定。请公司补充披露认购价相较市价存在溢价的原因,以及溢价比例的确定依据。
二、 关于交易对方和交易标的
2、请公司说明交易标的相关财务会计信息适用的会计准则,以及是否与境内准则存在差异。如无差异,请会计师作出专项说明;如有差异,请会计师编制差异调节表。
3、请公司补充披露交易对方最近五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以及诚信情况。
三、 关于其他
4、报告书显示,交易双方将尽一切努力在2015年12月31日前尽快满足审批程序等交割条件,若未在前述日期前完成,双方进行协商延期或者终止。请公司就上述风险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正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按照《审核意见函》的要求落实相关意见,将尽快对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文件进行补充和完善,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