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华富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2月6日证监许可[2015]220号文注册。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人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华富基金”),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4、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系统(包括直销中心和网上交易系统)和代销机构进行公开发售。如在募集期间增设代销机构或变更发售方式,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2015年8月3日起至2015年8月28日。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具体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募集期,但本基金募集期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分别对本基金进行多次认购,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6、本基金募集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不须另行开立。
8、投资人需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才能办理本基金的认购手续。投资人可在不同销售机构开户,但每个投资人只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投资人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若投资人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本公司和代销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责任。如果投资人在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则需要在该代销网点办理增开“交易账户”,然后再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人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手续后,应及时到销售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9、本基金在代销机构或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的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 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本公司直销中心的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含认购费),已在直销机构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上述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含认购费)。
10、本公告仅对“华富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华富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2015年7月31日上的《华富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1、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hffund.com)及招商银行网站(www.cmbchina.com)。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份额发售相关事宜。
12、各城市的开户、认购网点及认购细节的安排详见代销机构在各销售城市当地的公告。
13、在基金募集期间,本公司可能新增代销机构或新增部分基金销售城市和网点。具体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认购事宜,请参照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投资者服务电话咨询。
14、在未开设销售网点地方的投资人,可以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50619688,400-700-8001)咨询购买事宜。
15、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6、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及分离交易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投资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华富基金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和华富基金旗下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华富基金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管理风险、技术风险以及其它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投资人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已通过指定媒体和华富基金的互联网网站www.hffund.com进行了公开披露。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选择优秀的基金产品长期持有,是基金持有人规避市场短期波动风险、获取投资收益的有效方法。华富基金鼓励投资者避免短期频繁操作,坚持长期投资。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华富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认购期基金代码及简称
基金代码:001086 基金简称:华富恒利债券A
基金代码:001087 基金简称:华富恒利债券C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的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及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不收取赎回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六)基金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较高的当期收益和长期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七)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八)直销机构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交易系统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31层
联系人:方萍
咨询电话:021-50619688,400-700-8001
传真:021-68415680
网址:www.hffund.com
(九)代销机构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161095
传真:0755-83195050
联系人:于菲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高天、虞谷云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3、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569
联系人:王宏
客服电话:95541
公司网址:www.cbhb.com.cn
4、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248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248号
(下转22版)
基金管理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