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降低部分证券品种收费标准
2015-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刘伟 ○编辑 潘圣韬
周四,深交所公告称,为进一步降低投资者交易成本,促进市场健康发展,降低深市部分证券品种收费标准。其中A股交易经手费下浮30%。
深交所公告称,自2015年8月1日起,深交所收取的A股交易经手费,由按成交金额0.0696%。双边收取,调整为按成交金额0.0487双边收取。深交所收取的B股交易经手费,由按成交金额0.301%。双边收取,调整为按成交金额0.0487%。双边收取。深交所收取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经手费,由按成交金额0.0975%。双边收取,调整为按成交金额0.0487%。双边收取。深交所国债回购、其他债券回购交易经手费暂免收取。
优先股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仍为普通股的80%,并按调整后的普通股标准费率相应调整。对相关证券品种的大宗交易,其经手费收费标准按调整后的标准费率同步下浮,下浮幅度维持不变,即A股下浮30%,B股、基金下浮50%,债券回购暂免收取。同时,自2015年8月1日起,深交所可转债、可交换债上市费(含上市初费与上市年费)暂免收取。
此前,市场在连续调整中,深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负责人就降低A股交易结算收费标准答记者问。分析人士认为,降低交易费率是一种政策表态,管理层以实际行动维护市场稳定。在市场信心重建过程中,交易费用的下调,对投资者和市场是较为切实的利好。虽然在此前市场已经有所预期,但随着政策的落地,投资者也将感受到真实的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