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696 公司简称:匹凸匹
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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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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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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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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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无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在董事会的领导和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公司实现公司发展的战略性新突破。公司逐步控制对房地产板块的投入,开设新的子公司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出售全部深圳柯塞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同时完成公司更名为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变更,后继又将证券简称申请变更为匹凸匹,将继续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以期实现以房地产、金融服务为主的双主业两轮驱动发展模式,再逐渐过渡到以金融服务为主业的模式,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以期更好的回报投资者。
目前,母公司没有直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控股子公司荆门汉通房地产开发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荆门汉通(公司持股70%)现在开发的项目为荆门“汉通·楚天城”。该项目于荆门市漳河新区响岭路,计划总投资20亿元,占地1480.37亩,该地块拟发展作销售的土地的面积为1061.1亩。除3号地块开发外,其他的土地尚未拆迁完成,不能开发建设。目前可开发的3号地块占地420亩,为“汉通·楚天城”一期开发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6.32万平方米,目前开发楚天城一期项目可供出售楼面面积53.44万平方米。
具体销售数据如下:
当期销售面积2.80万平方米,累计销售面积20.56万平方米,累计结算面积8.87万平方米。当期合同销售均价每平方米3855元,土地净用地面积28.0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5.5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42.17万平方米、商业面积25.90万平方米、地下室面积10.75万平方米。已开发总建筑面积32.58万平方米,已竣工验收11.94万平方米,未开发总建筑面积22.9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5万平方米、商业面积3.55万平方米、地下室面积4.36万平方米。出租房地产面积2000平方米、每平方米平均基本租金34.5元/平方。
截至本期末,公司营业收入为-3,585.00元,其中房地产相关业务营
业收入为-3,585.00元,占1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401,157.4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93,031,053.51元,本期末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9,629,896.08元。2015年因公司整体转型互联网金融事业,目前属于初期阶段,故金融信息服务所占的比例还相对较低,将逐步完成完成地产主营业务剥离,扩大金融信息服务所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尽快实现利润。
(一)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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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未交房结算;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未交房结算;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广告费用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工资薪金及租金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POS机手续费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预售款项减少以及支付客户保证金往来款项增加和本期支付工程款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处置全资子公司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系本年公司偿还贷款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 无
变动原因说明: 无
2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房地产行业整体不景气,二三线房地产销售缓慢,对公司利润来源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2)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无
(3)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公司正在执行原定战略发展规划,正在逐步向金融服务方向转型。
(4)其他
无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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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荆门汉通置业有限公司之“汉通·楚天城”一期项目AB 组团基本售罄, CD 组团项目开始预售,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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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荆门汉通置业有限公司之“汉通·楚天城”销售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 在确保工程质量前提下推进子公司"汉通·楚天城"项目的开发建设,同时加大项目营销力度,加快销售速度,尽快回笼资金;
2、 积极在金融信息服务业做尝试。通过在深圳前海设立子公司在互联网金融、金融信息服务、基金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和咨询服务等方面进行探索。
3、 公司正在进行P2P前期产品研发项目计划,将先建立以下几类产品:股权众筹、征信数据体系、普惠金融、P2P网贷、卡卡P2P等。
上述公司产品研发成果将视最终产品测试评估及专业的市场可行性分析并经过内部严格审慎的产品审核机制再行决定是否上市推出,公司对此将保留最终的解释权,并将根据相关法律,规章和上市规则及时披露。
(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1)荆门汉通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荆门汉通置业有限公司(公司持股70%),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5亿元。
现在开发的项目为荆门“汉通·楚天城”。该项目于荆门市漳河新区响岭路,计划总投资20亿元,占地1480.37亩,该地块拟发展作销售的土地的面积为1061.1亩。除3号地块开发外,其他的土地尚未拆迁完成,不能开发建设。目前可开发的3号地块占地420亩,为“汉通·楚天城”一期开发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6.32万平方米,目前开发楚天城一期项目可供出售楼面面积53.44万平方米。由于2014年房地产行业不景气,公司所开发项目位于二、三线城市,故本期荆门汉通营业业绩大幅下滑。荆门汉通本期末总资产为1,258,994,238.12元,净资产为189,584,665.49元,本期实现净利润为—2,801,939.00元。
(2)南昌平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截止本报告期内,南昌平海股权投资项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期期末数17,892,169.80元,此为2014年出售南昌平海股权,剩余15%股权转入所致。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3)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4)其他
无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1)荆门汉通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荆门汉通置业有限公司(公司持股70%),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5亿元。
现在开发的项目为荆门“汉通·楚天城”。该项目于荆门市漳河新区响岭路,计划总投资20亿元,占地1480.37亩,该地块拟发展作销售的土地的面积为1061.1亩。除3号地块开发外,其他的土地尚未拆迁完成,不能开发建设。目前可开发的3号地块占地420亩,为“汉通·楚天城”一期开发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6.32万平方米,目前开发楚天城一期项目可供出售楼面面积53.44万平方米。由于2014年房地产行业不景气,公司所开发项目位于二、三线城市,故本期荆门汉通营业业绩大幅下滑。荆门汉通本期末总资产为1,258,994,238.12元,净资产为189,584,665.49元,本期实现净利润为—2,801,939.00元。
(2)深圳柯塞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于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柯塞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15年4月27日与鲜言先生在上海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鲜言先生按注册资本为据,出资1.15亿元收购公司持有的深圳柯塞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截止2015年6月24日上市公司已收到对方支付的全额股权出让款,至此本公司不再持有深圳柯塞威股权。
(3)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于2015年5月成立,主营业务互联网金融服务,注册资本为1亿元。由于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尚未正式对外营业。
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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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一、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无
(二)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其他披露事项
(一)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披露事项
无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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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4.4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