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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79 证券简称:金诚信 公告编号:2015-010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董事会所审议议案获得全票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诚信”)于2015年7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材料。本次会议于2015年7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一致推选董事长王先成先生为会议主持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议案》。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种类: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

      (2)使用额度: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

      (3)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5)信息披露: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购买理财产品或实施定期存款的额度、期限及收益等。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职能管理机构调整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职能管理机构,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将原国际事业部外经和外事相关职能划入综合行政管理中心,外贸相关职能划入物资管理中心,国际市场开发相关职能划入经营管理中心,公司不再单独设国际事业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制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通过后的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了《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通过后的公司《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公司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公司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5号——独立董事年度报告期间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对《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行为,提高公司财务工作质量,加强公司财务监督,健全公司内部监控机制,公司根据《公司法》、《会计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对《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为充分发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合理保证年报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媒体等特定对象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以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公司《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的规范性,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内幕交易,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修订)》。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修订了《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会议材料将按照有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79 证券简称:金诚信 公告编号:2015-011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监事会所审议议案获得全票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诚信”)于2015年7月2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材料。本次会议于2015年7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一致推选刘淑华女士为会议主持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议案》。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种类: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

      (2)使用额度: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

      (3)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5)信息披露: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购买理财产品或实施定期存款的额度、期限及收益等。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