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获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款的公告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获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款的公告
2015-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15-029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获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等相关政策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80%的政策: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和农作物秸秆等3类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的木(竹、秸秆)纤维板、木(竹、秸秆)刨花板,细木工板、活性炭、栲胶、水解酒精、炭棒;以沙柳为原料生产的箱板纸。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近日收到2015年上半年度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款445.16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百色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下称“百色丰林”)于近日收到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款740.09万元,其中,归属于2014年度退税款为531.46万元,2015年上半年度退税款为208.63万元。
该两笔退税款合计1,185.25万元,于收到时分别确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百色丰林的当期收益,将对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损益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