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市场
  • 4:公司
  • 5:互动
  • 6:研究·宏观
  • 7:信息披露
  • 8:艺术资产
  • 9:股市行情
  • 10:市场数据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监事的公告
  •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
    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15年8月1日   按日期查找
    3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33版:信息披露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监事的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
    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A股简称:广汽集团 A股代码:601238 公告编号:临2015-057

      H股简称:广汽集团 H股代码:02238

      债券简称:12广汽01、 02 、03 债券代码:122242、122243、122352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于2015年7月31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参与表决董事1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题: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广汽商贸建设广汽菲克生产准备物流中心项目的议案》,同意广州汽车集团商贸有限公司建设广汽菲克生产准备物流中心项目,项目总投资25,108万元,资金来源为股东增资及自筹解决,其中股东增资12,000万元。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广汽日野(沈阳)部分土地等交政府有偿征收的议案》,同意广汽日野(沈阳)汽车有限公司将现厂区东部约16.9万平方米土地及上盖建筑物和附属设施交当地政府有偿征收,补偿款不低于该征收土地及上盖建筑物等资产经备案的评估值9703.08万元,且不低于1亿元。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广汽集团汽车互联网生态圈项目的议案》,同意广汽集团汽车互联网生态圈项目的实施,建设包括整车电商平台、车生活平台、车联网平台和创业投融资平台等四个平台。项目由广汽集团及投资企业共同发起,项目首期投资14亿元人民币,首次注册资本金2亿元人民币,项目资金来源全部由广汽集团及投资企业共同出资。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广汽三菱增加产品品种项目的议案》,同意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为实施增加产品品种项目建设新增固定资产投资38,294万元。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延长一年至2016年9月18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第二次A/H股类别股东会的议案》,同意于2015年9月18日(周五)下午14:30在广州市天河区兴国路23号广汽中心707会议室内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第二次A/H股类别股东会,会议将审议《关于延长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01238 证券简称:广汽集团 公告编号:2015-058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9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9月1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兴国路23号广汽中心707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9月18日至2015年9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注:本公告适宜于A股股东,H股股东请参加本公司另行刊发的H股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5年7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com.hk)。

      2、特别决议议案:关于延长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关于延长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二)本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5年7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com.hk)。

      2、特别决议案:关于延长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关于延长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三)本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5年7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com.hk)。

      2、特别决议案:关于延长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回复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15年8月28日(星期五)或之前将填写后的回执(附件1:回执)及登记文件(身份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及授权文件等)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寄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时将查验登记材料原件)。

      2、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到办理登记手续。 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委任人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附件:授权委托书)。

      股东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3、现场会议出席登记时间

      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登记时间为2015年9月18日(星期五)中午(13:00-14:30),14:3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参会股东(代表)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兴国路23号广汽中心2202董事会办公室

      电 话:020-83151012、83150281

      传 真:020-83150319

      联系人:刘先生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31日

      附件1:回执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回执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会议回执

      ■

      注:

      1、请用正楷填写上述内容;

      2、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本回执填写签署后于2015年8月28日或之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兴国路23号广汽中心2202董事会办公室,传 真:020-83150319)。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9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9月18日召开的贵司201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