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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名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5-100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26日以电话、专人递送、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5年7月31日在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会议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长陈文平主持,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参见2015-101号公告。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拟于2015年8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二楼会议室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公司2015-102号。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名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5-101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公司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于2015年7月26日收到公司监事、监事长陈文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文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监事长职务。辞职后,陈文平先生未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陈文平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将在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陈文平先生仍将履行监事的职责。

      公司监事会对陈文平先生在职期间的勤勉工作深表感谢!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监事会提名,推荐吴静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该人选已经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一日

      附件:吴静女士简历

      吴静,女,汉族,1975年12月出生,厦门大学会计专业毕业,高级会计师。曾任新大陆环保科技公司财务副总监,TOM集团福建公司财务总监,万鼎硅钢集团审计部总经理、上市筹备办主任。现任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吴静与持有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有关联关系,未持有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5-102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8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8月16日~8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6日下午3:00至2015年8月17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二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本公司监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8月10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因故不能参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六)提示公告

      公司将于2015年8月17日前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上述提案详见2015年8月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账户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外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通讯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年8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2︰20。

      (三)登记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二楼会议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0671;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

      (4)输入委托股数,表决意见;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进行统计。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一,具体情况如下: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5分钟后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8月16日下午3:00至2015年8月17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4、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信建、徐慜婧

      联系电话:0591-88089227,021-20800301

      传真:0591-88089227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

      邮政编码:350002

      (二)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附后)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一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有效限期:

      委托书签发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身份证号码:

      备注: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的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