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六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5-060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南建设”)六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于2015年7月26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31日在公司二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共计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锦石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聘请中介机构的议案
1、本次债券的主承销商
聘请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牵头主承销商,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联席主承销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聘请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次债券的法律顾问
聘请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法律顾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本次债券的评级机构
聘请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评级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