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获得英国劳氏船级社认证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5-092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英国劳氏船级社认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英国劳氏船级社(LR)颁发的认证证书,该认证于2014年5月份申报,批准时间为2015年7月2日。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证书的主要内容
1、证书编号: MD00/4494/0001/6a
2、认证产品:铝合金精炼&半成品、板材、卷材
3、产品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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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另包含:a、铸造板锭(640mm厚度X2300mm宽度)通过认证。b、5052-O合金最大厚度尺寸至8mm卷材和最大厚度尺寸至50mm的板材的应用批准。
4、证书有效期至:2018年6月29日
5、发证机构:英国劳氏船级社(LR)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我公司现已具备批量生产大型船用铝材的能力,该证书的取得表明我公司铝合金精炼&半成品、板材、卷材的生产过程符合英国劳氏船级社的要求,同时也标志着我公司船用铝材产品将有能力进一步扩大在国际市场份额。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5-093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
●涉案的金额:工程款利息约598.50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近日公司收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郑民四初字第98号《民事判决书》,由于对一审判决不服,目前已提起上诉。
一、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与河南九冶建设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该工程于2010年1月竣工验收。2011年12月,双方对工程结算价款进行了签认,公司分期对工程款进行支付。后因双方对工程款支付进度存在争议,河南九冶建设有限公司遂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公司支付工程款及2010年1月6日工程竣工之日至2015年1月12日止的利息。
近日,公司收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郑民四初字第98号一审《民事判决书》,判令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河南九冶建设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5,000,000元及利息(自2010年1月6日起至2014年10月21日止以15,182,044.19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自2014年10月22日起至2015年3月9日止以15,182,044.19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付;自2015年3月9日起至2015年3月27日止以10,000,000元为基数,2015年3月28日起至本判决确定还款之日止以5,000,000元为基数,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 。
由于在收到法院上述一审判决前,公司已向河南九冶建设有限公司偿还了最后一笔工程款500万元。对于一审判决应支付河南九冶建设有限公司利息约598.50万元部分,公司已经正式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目前公司已依法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暂无法判断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公司将及时公告上述诉讼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