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市场
  • 4:公司
  • 5:互动
  • 6:研究·宏观
  • 7:信息披露
  • 8:艺术资产
  • 9:股市行情
  • 10:市场数据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11徐工01”债券
    持有人会议通知
  •  
    2015年8月1日   按日期查找
    2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23版:信息披露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11徐工01”债券
    持有人会议通知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11徐工01”债券
    持有人会议通知
    2015-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债券代码:112055 债券简称:11徐工01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11徐工01”债券

      持有人会议通知

      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30日召开了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据此公司将回购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及《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债券受托管理人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信方正”)就召集2015年第一次“11徐工0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会议时间:现场会议2015年8月19日下午14时40分至下午17时;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8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7日下午15:00至2015年8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南楼15层

      4、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债券持有人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债券持有人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债券持有人应当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债券份额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

      具体规则为:如果同一债券份额通过现场、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债券份额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截至2015年8月19日下午17:00时,债券持有人按照本通知的相关要求已授权受托管理人代为参会并表决的,视为现场投票。如该债券持有人实际到会并投票表决及/或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其撤销前述委托,投票结果以其现场投票及/或网络投票中的第一次投票为准。

      5、债权登记日:2015年8月12日(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6、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议案全文见附件三)

      二、出席会议对象及权利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债券持有人会议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也可以在会议上提出议案供会议讨论决定,但没有表决权:

      (1)债券发行人;

      (2)债券担保人;

      (3)持有本次债券且持有债券发行人10%以上股权的股东;

      (4)债券受托管理人;

      (5)其他重要关联方。

      三、现场会议参会方式

      1、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帐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投票代理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代理人的姓名;

      (2)代理人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具有表决权;

      (3)是否有分别对列入债券持有人会议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4)投票代理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3、登记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专人、传真或邮寄方式将本通知所附的参会回执(参会回执样式,参见附件二)及相关证明文件,于2015年8月12日下午17点之前送达下述受托管理人。邮寄方式的接收时间以债券受托管理人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

      4、联系方式:

      (1)名称: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南楼15层

      法定代表人:何其聪

      联系人:聂磊、付蓉、刘啸

      电话:010-66538647、010-66538661、010-66538663

      传真:010-66538547、010-66538561、010-66538563

      (2)名称: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徐州经济开发区工业一区

      办公地址:江苏省徐州经济开发区工业一区

      法定代表人:王民

      董事会秘书:费广胜

      联系人:李栋、刘敏芳

      电话:0516-87565623/87565621

      传真:0516-8756561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债券持有人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简称:徐工债投

      2、投票代码:369509

      3、投票时间:2015年8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徐工债投“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序号参加表决。1.00元代表议案1。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进行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未参加投票,或表决意见填写“3股”视为弃权。

      ■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17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8月18日下午15:00。

      2、债券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5分钟即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债券持有人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债券持有人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债券持有人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现场方式投票,也可以采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应当由至少两名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一名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和一名发行人代表参加清点,并由清点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3、向会议提交的每一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登记持有人或其正式任命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每一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

      4、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债券持有人不作具体指示,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24小时之前送交召集人。

      5、公告的会议通知载明的各项拟审议事项或同一拟审议事项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分开审议、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债券持有人会议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拟审议事项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6、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拟审议事项时,不得对拟审议事项进行变更。任何对拟审议事项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拟审议事项,不得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7、会议主席根据表决结果确认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并应当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应载入会议记录。

      8、会议主席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算;如果会议主席未提议重新点票,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对会议主席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点票,会议主席应当即时点票。

      9、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代表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50%以上(不含50%)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为避免歧义,若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发行人及上述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关联方,则该等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并且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在计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时,不计入债券本金总额。)。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涉及须经有权机构批准的事项,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办理出席登记;未办理出席登记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30 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自然人适用)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15年第一次“11徐工01”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

      注:1、请在”赞成”、”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

      2、如果委托人不做具体指示,视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面额为¥100的债券张数:

      委托人的证券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之日止。

      授权委托书

      (法人适用)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出席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15年第一次“11徐工01”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对《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

      注:1、请在“赞成”、“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2、如果委托人不做具体指示,视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法人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

      委托法人持有面额为¥100的债券张数:

      委托法人证券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之日止。

      附件二: 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将出席2015年第一次“11徐工01”债券持有人会议。

      本期债券持有人(签署):

      (公章):

      本期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持有本期债券张数(面值100 元为一张):

      年 月 日

      

      附件三 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5年7月30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公司将回购部分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20.00元/股(含20.00元/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公司完成本次回购股份后将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鉴于(1)公司的控股股东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已为“11徐工01”提供了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后将继续有效,及(2)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公司可以承受不超过50,000万元的股份回购金额,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就“11徐工01”还本付息产生不利影响。

      特请“11徐工01” 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

      就公司完成本次回购股份后相应减少注册资本,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11徐工01”项下的债务,亦不要求公司就“11徐工01”提供额外担保。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债券代码:112124 债券简称:11徐工02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11徐工02”债券

      持有人会议通知

      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30日召开了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据此公司将回购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及《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债券受托管理人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信方正”)就召集2015年第一次“11徐工0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会议时间:现场会议2015年8月19日下午14时40分至下午17时;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8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8日下午15:00至2015年8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南楼15层

      4、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债券持有人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债券持有人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债券持有人应当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债券份额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

      具体规则为:如果同一债券份额通过现场、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债券份额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截至2015年8月19日下午17:00时,债券持有人按照本通知的相关要求已授权受托管理人代为参会并表决的,视为现场投票。如该债券持有人实际到会并投票表决及/或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其撤销前述委托,投票结果以其现场投票及/或网络投票中的第一次投票为准。

      5、债权登记日:2015年8月12日(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6、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议案全文见附件三)

      二、出席会议对象及权利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债券持有人会议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也可以在会议上提出议案供会议讨论决定,但没有表决权:

      (1)债券发行人;

      (2)债券担保人;

      (3)持有本次债券且持有债券发行人10%以上股权的股东;

      (4)债券受托管理人;

      (5)其他重要关联方。

      三、现场会议参会方式

      1、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帐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投票代理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代理人的姓名;

      (2)代理人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具有表决权;

      (3)是否有分别对列入债券持有人会议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4)投票代理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3、登记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专人、传真或邮寄方式将本通知所附的参会回执(参会回执样式,参见附件二)及相关证明文件,于2015年8月12日下午17点之前送达下述受托管理人。邮寄方式的接收时间以债券受托管理人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

      4、联系方式:

      (1)名称: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南楼15层

      法定代表人:何其聪

      联系人:聂磊、付蓉、刘啸

      电话:010-66538647、010-66538661、010-66538663

      传真:010-66538547、010-66538561、010-66538563

      (2)名称: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徐州经济开发区工业一区

      办公地址:江苏省徐州经济开发区工业一区

      法定代表人:王民

      董事会秘书:费广胜

      联系人:李栋、刘敏芳

      电话:0516-87565623/87565621

      传真:0516-8756561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债券持有人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简称:徐工债投

      2、投票代码:369510

      3、投票时间:2015年8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徐工债投“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序号参加表决。1.00元代表议案1。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进行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未参加投票,或表决意见填写“3股”视为弃权。

      ■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18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8月19日下午15:00。

      2、债券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5分钟即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债券持有人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债券持有人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债券持有人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现场方式投票,也可以采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应当由至少两名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一名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和一名发行人代表参加清点,并由清点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3、向会议提交的每一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登记持有人或其正式任命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每一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

      4、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债券持有人不作具体指示,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24小时之前送交召集人。

      5、公告的会议通知载明的各项拟审议事项或同一拟审议事项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分开审议、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债券持有人会议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拟审议事项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6、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拟审议事项时,不得对拟审议事项进行变更。任何对拟审议事项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拟审议事项,不得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7、会议主席根据表决结果确认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并应当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应载入会议记录。

      8、会议主席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算;如果会议主席未提议重新点票,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对会议主席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点票,会议主席应当即时点票。

      9、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代表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50%以上(不含50%)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为避免歧义,若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发行人及上述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关联方,则该等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并且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在计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时,不计入债券本金总额。)。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涉及须经有权机构批准的事项,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办理出席登记;未办理出席登记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11徐工02”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之盖章页)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 30 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自然人适用)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15年第一次“11徐工02”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

      注:1、请在”赞成”、”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

      2、如果委托人不做具体指示,视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面额为¥100的债券张数:

      委托人的证券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之日止。

      授权委托书

      (法人适用)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出席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15年第一次“11徐工02”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对《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

      注:1、请在“赞成”、“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2、如果委托人不做具体指示,视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法人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

      委托法人持有面额为¥100的债券张数:

      委托法人证券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之日止。

      附件二: 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将出席2015年第一次“11徐工02”债券持有人会议。

      本期债券持有人(签署):

      (公章):

      本期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持有本期债券张数(面值100 元为一张):

      年 月 日

      

      附件三 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5年7月30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公司将回购部分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20.00元/股(含20.00元/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公司完成本次回购股份后将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鉴于(1)公司的控股股东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已为“11徐工02”提供了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后将继续有效,及(2)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公司可以承受不超过50,000万元的股份回购金额,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就“11徐工02”还本付息产生不利影响。

      特请“11徐工02” 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

      就公司完成本次回购股份后相应减少注册资本,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11徐工02”项下的债务,亦不要求公司就“11徐工02”提供额外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