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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兑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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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5年度第一期、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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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类型并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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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4版:信息披露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兑付的公告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第一期、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关于华润元大医疗保健量化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类型并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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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天弘基金
    淘宝官方店开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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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天弘基金
    淘宝官方店开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15年8月3日起,对通过天弘基金淘宝官方店进行旗下部分基金申购的投资者开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本公司淘宝官方店申购旗下部分基金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范围

      1、天弘中证电子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天弘中证计算机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3、天弘中证食品饮料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4、天弘中证休闲娱乐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三、活动方案

      1、通过上述平台申购上述基金的投资者,其中原申购费率高于0.3%,按照0.3%收取;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不享受优惠,按原费用执行。

      2、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及活动方案进行调整,并按照相关法规、法律文件及监管规定的要求进行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前,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交易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指南等文件,并确保遵循其规定。

      2、请投资者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谨慎投资。

      3、本公告有关基金交易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五、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710-9999

      网站:www.thfund.com.cn

      2、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88

      网址:www.alipay.com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天弘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15年8月3日起开通天弘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一、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含直销网点与网上交易)。

      2、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转换业务规则

      本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2014年12月15日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三、重要提示

      1、若投资者办理本基金作为转入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单笔或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20万元(不含20万元),若调整或取消上述限制,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2、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hfund.com.cn)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3、本公告适用于以本公司作为注册登记机构且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

      4、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暂停基金转换。

      5、 本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规定若发生变化,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6、 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