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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华业资本 股票代码:600240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A座16层)
(面向合格投资者)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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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15年4月22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5月25日,本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015年7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签发的“证监许可【2015】1739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计划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一次性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内发行完毕。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3、发行总额:本期发行公司债的规模为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发行的债券期限为5年,含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通过薄记建档方式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前三年内固定不变。
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公司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存续期后2年票面年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公司上调的基点,在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若公司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债券利率定价流程: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次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
8、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 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 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0、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1、、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2、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5年8月6日;
13、利息登记日:本次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4、付息日期:本期债券存续期间,付息日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8月6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8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5、本金支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8月6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8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6、本息支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本期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7、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本期公司债无担保及其他增信措施;
1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19、信用评级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定,本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
20、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本公司聘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
21、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与配售规则
发行方式:具体定价与配售方案参见发行公告;
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参见公告;
22、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3、公司债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4、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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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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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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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信评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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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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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债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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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司债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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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止2015年3月31日,本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聘请了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联合评级出具的《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评字[2015]196号),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表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二)提供担保的,与无担保情况下评级结论的差异
本次债券发行,无担保。
(三)评级报告主要内容
1、评级观点
联合评级对华业资本的评级反映了其作为北京地区知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具有丰富的房地产开发经验;公司盈利能力较强,未来可结转收入规模较大。同时联合评级也关注到公司所在房地产行业受国家宏观政策影响较大、公司土地储备规模较小、债务规模增长较快、有息债务到期日较为集中等因素对公司经营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
2015年,公司将启动重大资产重组,在开展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同时,新增医药商业和医疗服务业务,与公司现有业务关联度较低,若所投资医院达到预期经营规模,将有利于提升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经营稳定性。整体看,公司发展前景良好。联合评级对公司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基于对公司主体及本次债券偿还能力的综合评估,联合评级认为,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很低。
2、优势
(1)公司具有多年的房地产开发经验,在北京地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2)公司收入实现质量高,经营性现金流情况较好;预收款项规模较大,未来随着项目结转收入,公司营业收入有望进一步提升;
(3)公司资产自持物业价值高,租赁期相对较长,租金收入稳定;
(4)公司将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新增医药商业和医疗服务业务,或将提升公司经营规模及经营稳定性。
3、关注
(1)房地产行业正处于调整周期,政策变动频繁,对公司的经营带来一定不确定性;
(2)公司土地储备规模较小,难以满足公司未来的房地产开发需求;
(3)近年来公司发展速度快,债务规模增长较快,有息债务到期日较为集中,且融资成本较高;且公司投资医疗板块仍存在较大融资需求;
(4)新设医院投资规模大,虽现金流稳定,但投资回报期较长,若成立后无法达到预期经营规模,则公司盈利能力将受到一定影响。
(四)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每年华业资本公告年报后2个月内对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华业资本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华业资本的经营管理状况及相关信息,如发现华业资本或本次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华业资本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华业资本提供相关资料。
跟踪评级结果将在联合信用评级网站予以公布并同时报送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管部门、交易机构等,且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五)其他重要事项
发行人最近三年内未在境内发行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未进行资信评级。
二、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主要贷款银行授信情况
本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了长期合作关系。公司根据项目需要,与银行谈判获得贷款,未与任何银行签署授信协议。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资信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出现严重违约。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未发行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
(四)本次债券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比例
本次债券规模计划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以15亿元的发行规模计算,本次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后,本公司的累计发行公司债券余额为15亿元。2015年3月末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为380,912.00万元,本次债券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占公司2015年3月31日合并口径净资产的比例为39.38%,未超过最近一期末公司净资产的40%。
(五)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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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合计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折旧摊销)/(利息费用+资本化利息支出)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上市及股本演变情况
(一)公司设立情况
华业地产原名“内蒙古仕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股批字[1998]34号文”批准,以仕奇集团作为主要发起人,联合呼和浩特市第一针织厂、呼和浩特市纺织建筑安装公司、内蒙古塞北星啤酒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信托投资公司于1998年10月9日共同发起设立的,截至1998年9月20日止,经内蒙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会验字[1998]第222号验资报告共收到其发起股东投入的资本130,048,847.78元人民币,其中1.30048:1的比例折股,由各发起人按在公司的股权比例分享,其余部分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1998年10月9日内蒙古仕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蒙古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登记。
(二)公司上市以来股本演变
1、2000年5月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58号文”批准,仕奇实业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500万股,其中:向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4,000万股,于2000年6月28日上市交易;向法人配售3,500万股,于2000年12月28日上市流通。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为17,500万股。发行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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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2年12月,股权转让
由于纺织服装行业竞争激烈以及自身的管理原因,公司经营业绩迅速下滑,200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2002年亏损进一步扩大。2002年12月23日,仕奇集团与华业发展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仕奇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5,075万股以每股5.32元转让给华业发展,转让总价款为27,0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函[2003]149号文批准,并于2003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业发展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9%。收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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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3年,股权转让
仕奇集团、内蒙古塞北星啤酒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信托投资公司与华保宏实业(西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保宏公司”)分别于2003年9月27日、2003年11月6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后于2003年12月26日与华保宏公司签订了《关于股权转让的补充协议》,根据协议上述三家公司将其持有华业地产的国有法人股47,712,116股、384,471股、384,471股以每股5.32元分别转让给华保宏公司,此次股权转让已于2004年2月15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4]90号文”批准,并于2004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保宏公司已持有48,481,058股,持股比例为27.70%,成为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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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4年,公司更名
经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2005年6月,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名称变更为“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简称自2005年6月23日起更名为“华业地产”,公司股票代码不变。
5、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
2005年12月26日,公司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公司主要非流通股股东华业发展、华保宏公司按每10股流通股获送1.5股的比例向全体流通股股东送股,送股总数为1,125万股。方案实施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8,875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8,625万股,公司总股本不变。
6、2006年8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06年8月,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即以公司2006年半年报总股本17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比例为每10股转增10股,总计转增股份17,500万股。以此次转增完成以后,公司总股本变为35,0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17,750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17,250万股。
2006年11月,公司正式从呼和浩特市迁至北京市,并且更名为“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7、2007年11月,非公开发行股份
2007年11月,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00号文批准,于2007年11月28日以非公开发售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实际发行价格为13.00元,共计募集资金1,0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1,017,375,000元。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深华验字[2007]129号《验资报告》验证,该笔资金已经汇入公司账户。公司股本总额由35,000万股增至43,000万股。
8、2008年5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08年5月,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即以公司2007年年报总股本43,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比例为每10股转增5股,总计转增股份21,500万股。以此次转增完成以后,公司总股本变为64,500万股。
9、2012年5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2年5月11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上市公司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645,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资本公积转增12股。此次转增完成以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变为1,419,000,000股。并于2012年8月3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注册登记,变更后注册资本为141,900万元。
10、2013年4月,公司股权激励
根据上市公司2013年4月17日第五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上市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52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实际行权共525.36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70元,上市公司申请增加股本525.36万元,由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一次缴足,变更后的股本为142,425.36万元,该出资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京报字[2013]第00023号验资报告验证。并于2013年9月11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注册登记,变更后注册资本为142,425.36万元。
11、2015年6月,公司更名
2015年5月25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北京华业资本控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1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完成名称经营范围变更,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2015年1月12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重庆玖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威医疗”)、李伟合计持有的重庆捷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尔医疗”)100%股权。
2015年5月4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
2015年5月25日,华业地产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正式方案;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华业地产已与玖威医疗、李伟已办理标的股权交割过户,华业地产已向玖威医疗和李伟支付股权收购款70,950万元,占本次交易金额33%。该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如下:
1、交易方案
根据华业地产与玖威医疗、李伟及李仕林签署的《重大资产购买协议》及《重大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捷尔医疗100%的股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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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交易完成前,李仕林为捷尔医疗实际控制人。
2015年1月6日,华业地产与玖威医疗、李伟以及李仕林签署了《重大资产购买协议》;2015年4月28日,华业地产与玖威医疗、李伟以及李仕林签署了《重大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对方为玖威医疗、李伟,详细信息参见“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一、交易对方概况”。
(2)交易对价
根据《重大资产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价格应参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根据中企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捷尔医疗收益法下的评估值为181,516.58万元,资产基础法下评估值为99,072.14万元,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即为181,516.58万元,该评估值较净资产账面价值63,324.91万元,评估增值率为186.64%。
经交易各方协商,捷尔医疗100%股权作价根据估值确定为215,000万元。
(3)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资金来源于上市公司自筹资金。
本次交易之交易价款由华业地产向玖威医疗、李伟分三次支付完毕。其中,交割日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款的33%;2015年捷尔医疗《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款的33%;2016年捷尔医疗《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款的34%。
(4)业绩承诺及补偿方案
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玖威医疗和李伟将对捷尔医疗2015年至2020年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进行承诺,因交易价格较实际评估值有所溢价,业绩承诺金额在评估报告预测净利润基础上按相同的溢价率进行提升,即
每年承诺净利润金额=资产评估报告中2015年至2020年的预测净利润 ×本次交易总金额÷标的资产评估金额
《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确定的2015年至2020年每年承诺净利润金额分别为13,153万元、22,017万元、29,834万元、36,706万元、41,071万元、41,929万元,如果捷尔医疗未实现上述承诺的业绩,则由玖威医疗、李伟按照《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的规定进行补偿,李仕林女士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补偿方式为现金。如捷尔医疗在2015年至2020年任何年度未能实现承诺的净利润,则玖威医疗、李伟应在华业地产对应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华业地产支付补偿,当期的补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之和×本次交易的总对价-已补偿金额
若后一年度目标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超出乙方对应年度承诺的净利润数,则超出金额不得冲回前一年度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补偿金额。
(5)收购资金的来源
华业地产本次收购价款主要来源为自有资金,截至2014年12月31日,华业地产合并报表货币资金余额为29.83亿元,根据上市公司房地产发展规划,上市公司近期无新增房地产项目计划,2015年、2016年的工程项目支出将有所减少;华业东方玫瑰家园等项目预计2015年至2016年将持续进行销售,通州区梨园镇东小马旧村土地以及合作开发项目预计将于2015年进行结算。工程项目支出的减少及项目的持续结算将增加华业地产未来可使用货币资金总额,从而保障本次交易的价款支付。
在自有资金存在其他使用安排的情况下,华业地产不排除以其他融资方式融资支付本次收购价款。
2、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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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概况
捷尔医疗主营业务包括医药(含药品、设备、器械、耗材)商业业务和医疗服务业务。业务分类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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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医药商业业务,是指在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范围内,以批发的形式将购进的药品、医疗器械销售给其他药品流通企业和医疗机构或以零售的形式将购进的药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药品经营流转过程。
捷尔医疗目前的医药商业业务主要是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通过业务重组获取的原恒韵医药的全部医疗器械、设备及耗材代理业务。主要供应大坪医院、新桥医院、西南医院三家医院,收购之前,恒韵医药已经与上述三家医院建立了稳定的供应渠道,是三家医院医疗器械、耗材、设备的主要供应商,供应范围涵盖各个科室高中低端各种器械耗材。另一部分是重医三院成立后,捷尔医疗将成为重医三院的药品、试剂、医用设备、器械、耗材等项目的提供商。
②医疗服务业务,是指以医院为主要载体,通过医生和相关医疗设备为患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医疗措施,从而达到挽救患者个体生命、延长患者寿命或提高患者生存质量的目的。医疗服务业务本质上是以医院为载体,以医疗从业者为核心,以医疗设备为手段,直接面对医疗服务需求者的医疗卫生服务提供流程。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是医疗卫生产业发展的最终目标和根本出发点,是整个医疗产业链的关键所在。医院通常按病人不同的需求组建不同的科室提供医疗服务。主要常见的科室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小儿外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精神科、传染科、结核科、肿瘤科、急诊医学科等。
捷尔医疗医疗服务分为以下两种模式:通过合作分成方式投资医疗中心和投资与重庆医科大学合作建立重医三院提供医疗服务。捷尔医疗投资的医疗中心主要有与大坪医院合作的放射治疗中心、核磁共振中心、健康检查中心;与武警重庆市总队医院合作的健康体检科。
(3)标的资产的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重组报告书,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的公司两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①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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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利润表主要数据(下转19版)
主承销商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期:二〇一五年八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