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2015-08-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8月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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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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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变更事项按相关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备案。
(2)基金经理的变更日期为公司对外公告之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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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所持“宁波港”估值方法
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第13号)的要求,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15年8月4日起,对停牌股票宁波港(证券代码: 601018),旗下基金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采用中基协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如有疑问可登陆我公司官方网站(www.thfund.com.cn)或拨打我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710-9999)进行详细咨询。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