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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8-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59 证券简称:三特索道 公告编号:2015-16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3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长赵家新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对以下议案作出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数额不超过4,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即自2015年8月5日至2016年2月4日。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情况见2015年8月5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8月5日

      证券简称:三特索道 证券代码:002159 公告编号:临2015-53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3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刘丹军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独立董事冯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书面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张龙平先生代表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以通讯方式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对审议事项作出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数额不超过4,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即自2015年8月5日至2016年2月4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情况见今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2159 证券简称:三特索道 公告编号:临2015-54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数额不超过4,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即自2015年8月5日至2016年2月4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和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876号文《关于核准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9,999,985.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6,818,666.6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3,181,318.33元。上述资金已于2014年10月14日全部到位,并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10月15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4)010066号”验资报告审验。

      为保障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与合法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于2014年10月22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开户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存款账户。

      截至2015年8月4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情况如下:

      ■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保康九路寨生态旅游区项目、崇阳浪口温泉度假区景区项目和南漳三特古兵寨文化旅游区项目,并按项目的实际进度分期投入。

      根据未来6个月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资金的实际需求,部分募集资金将会闲置。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数额不超过4,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即自2015年8月5日至2016年2月4日。

      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与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并保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的相关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即自2015年8月5日至2016年2月4日。

      2.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数额不超过4,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即自2015年8月5日至2016年2月4日。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三特索道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三特索道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3、保荐机构同意三特索道实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