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广州市凯捷商业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01 证券简称:奥康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5-053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广州市凯捷商业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2015年8月4日与广州市凯捷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甲方”)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经充分协商,双方同意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积极致力于品牌合作领域的建设性业务合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产业优势,整合双方资源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并逐步建立战略联盟。
一、合作方情况介绍
广州市凯捷商业有限公司为SKECHERS(斯凯奇)商标、品牌以及与之相关的其它标志、标徽、商号(下统称标识)及商誉的合法使用人和带有前述商标商品的中国大陆总经销商,有权销售SKECHERS(斯凯奇)商标、品牌的产品及带有“斯凯奇”和SKECHERS的广告标识和宣传促销印刷品及用品,并具有商品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方式
经协商,双方在以下范围按规定开展业务合作。合作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乙方计划在未来五年内在中国境内开设约1,000家SKECHERS(斯凯奇)品牌的专卖店。经甲方授权或许可,乙方可在合同区域使用“斯凯奇”、SKECHERS等标识。
2、甲方将乙方作为长期、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之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在中国境内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与乙方开展SKECHERS(斯凯奇)品牌的合作。
3、双方将在后续合作的发展过程中,逐步建立行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业务配合机制、沟通交流机制、合作研究机制等。
(二)经销区域与权限
1、双方的合作区域为中国大陆地区,合作渠道为街店、商场、购物中心等。
2、合作期限内,乙方在经双方协议确定的计划拓展区域内,取得斯凯奇品牌街店的优先代理权,负责合作区域内专卖店的拓展和经营,并在甲方尚未开拓市场的区域开发商场、购物中心资源。
3、乙方不得在非授权期间和非授权区域从事销售甲方产品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三、本次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有利于公司与合作方充分发挥各自领域的经验和优势,在品牌资源、渠道网络等方面展开深层次、全方位的战略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利益共享和合作共赢。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跟踪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