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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8-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2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8月3日上午9点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5年7月22日以信息平台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共10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5年半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情况:赞成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5-053)。

      表决情况:赞成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赞成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票据池业务能够满足公司日常融资需求,减少应收票据占用资金,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增加公司效益,业务风险可控。

      本次拟用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额度为:不超过票据面额5,000万元,在此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本次票据池业务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后首笔业务发生之日起12个月(含)内。

      表决情况:赞成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3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47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11.7元/股。

      截至2014年9月29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292,5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7,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65,500,000.00元,已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29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账号为1207021129200418806的人民币账户227,500,000.00元,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账号为19930101040060858的人民币账户38,000,000.00元,减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13,285,332.61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2,214,667.3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61042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2015年6月30日,本报告期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本公司于2014年9月19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止目前,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15 年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未变更。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14年10月9日,公司已利用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87,717,958.97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2014年10月置换出了先期投入的垫付资金187,717,958.97元。本次置换已经公司2014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610446号《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4年10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3,8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六)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86.96万元,尚无使用安排。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2014年度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800万元。截止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专户的余额为15,449,230.05元(含利息收入)。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5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4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8月3日下午13点30分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5年7月22日以信息平台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①《2015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②《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③《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

      ④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15年半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5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5-05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张岚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张岚女士的简历:中国国籍,1981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性居留权。2008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万盛股份人力资源部经理、企业管理部经理、公司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