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718 证券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31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8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8月20日 9:00
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 东软软件园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8月20日至2015年8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刘明辉、吴建平、王巍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5年8月20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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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3,其中议案1分项表决。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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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15年8月14日至8月19日工作日内(9:00-11:30,13:00-16: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二) 法人股东须持有股东大会登记表、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均需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 个人股东须持股东大会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原件。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表需持有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大会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四) 异地股东也可采取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 与会联系人:张龙、赵昕
电话:024-83662115
传真:024-23783375
通讯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 东软软件园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10179
(二)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登记表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8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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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单位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股东大会登记表
本单位/本人兹登记出席于2015年8月20日召开的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单位名称:
股东帐户号:
身份证号/单位执照号:
持普通股数(股):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股东姓名/名称: 签名(盖章)
二〇一五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718 证券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32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15年8月14日至8月19日工作日内(9:00-11:30,13:00-16: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刘明辉、吴建平、王巍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5年8月20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为公司独立董事刘明辉、吴建平、王巍,均未持有公司股票,对公司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均为同意。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8月20日9:00
(二)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 东软软件园
(三)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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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截至2015年8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5年8月14日至8月19日工作日内(9:00-11:30,13:00-16:00)
(三)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委托意思表示的文件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上均需加盖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向征集人送达上述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收件人:张龙、赵昕
通讯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 东软软件园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10179
电话:024-83662115
传真:024-23783375
征集人:刘明辉、吴建平、王巍
2015年8月4日
附件: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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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