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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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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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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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西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72,1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376,240,316股的0.02%。增持后,西子国际控股持有公司112,872,1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30.00%。具体详见刊登在2015年7月1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编号为2015-032号的临时公告。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宏观经济形势依旧严峻,消费市场景气度下滑对公司传统业务的冲击仍在继续。在内外部环境更为复杂严峻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遵照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目标,积极稳妥推进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5.3亿元,实现利润总额8,509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传统业务发展稳健。杭州百货大楼在完成经营模式和业态布局调整后经营情况得到有效缓解,《委托管理协议》履行顺利;杭州大酒店围绕“提升品质、扩大市场、开源节流”,积极应对市场形势,经营业绩稳中有升;杭州收藏品市场在积极协助北楼承租户缓解经营困难的同时,多举措实现南楼市场满租,超额完成半年经营指标。在传统业务经营情况良好的基础上,公司通过充分利用闲置资金对外委托贷款,提升资金收益;通过不断完善公司制度体系建设、深化落实安全标准化、加强公司团队建设等,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强而有力的基础保障;公司参股的西子国际商业综合体项目围绕工程竣工、项目验收开展工作。项目整体预计8月底交付,销售及配套商场装修开业等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医疗健康服务新产业开展方面,报告期内董事会已同意设立医疗产业投资子公司,目前尚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公司拟筹建浙江西子国际医疗中心,该中心已于4月份取得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核发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为接下来的战略落地奠定了良好基础。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浙江西子国际医疗中心各项筹备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下半年,公司将在做好传统业务经营管控,持续提升内部管理品质、完善公司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发展医疗健康服务新产业,力争在浙江西子国际医疗中心筹建、以及医疗健康服务产业投资方面有实质性突破。通过公司管理层精诚合作以及全体员工团结一致、踏实努力,为创造良好业绩而努力。
3.1.1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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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下属分公司杭州百货大楼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略有上升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下属分公司杭州百货大楼控制商品采购成本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下属分公司杭州百货大楼2014年商场整体装修下半年完工后按月分摊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按季度计提年终奖,与去年同期计提存在实践性差异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同期存在黄金租赁融资费用,本期无此业务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到部分附楼拆迁补偿款及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回杭州置业拆借款本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归还银行贷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不适用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不适用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计划进展情况详见上述“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部分。
3.1.2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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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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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作为浙江省重点流通企业和省服务业百强企业,在浙江省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本公司的主要资产杭州百货大楼、杭州大酒店以及收藏品市场均位于杭州市中心核心的武林商圈,处于交通枢纽的黄金地段,目前已开通地铁1号线,随着其余地铁线路的陆续开通以及武林商圈整体提升改造工程的完成,周边商业氛围将更趋浓郁,市口更加良好,资产进一步增值。
公司将杭州百货大楼委托给浙江银泰百货经营管理,在《委托管理协议》约定期间,每年收取固定的保底利润,为公司带来长期且稳定的收益;同时公司现金流较好,自有资金充裕,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公司开拓发展新业务提供坚实基础和有力保障。
3.1.4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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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14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4年5月20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2014至201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每年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理财产品的投资,主要用于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货币基金等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以短期为主,最长不超过一年,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详见公司编号为2014-005、2014-006以及2014-014的临时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循环购买理财产品30.14亿元,获得收益80.45万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委托理财本金已全部收回,未发生逾期及亏损的情况。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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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以及公司的子公司浙江百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百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分别与万向信托有限公司签订信托合同,设立指定用途资金信托计划,用于向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发放贷款共计47,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自信托资金存续期限起始日(如为分期交付,则为首期信托资金存续期限起始日)起至2015年12月28日止。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编号为2015-002号临时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信托贷款共计47,000万元人民币本金已全部收回,相应利息共计15,366,283.33元已同时结清。
2、2014年10月23日,浙江百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方在杭州签署了《委托贷款合同》。浙江百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宁波银行向嘉凯城提供委托贷款2亿元人民币,用于嘉凯城流动资金周转。委托贷款年利率为10.8%/年,委托贷款期限为一年。此次委托贷款由嘉凯城的控股股东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无条件归还本息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详见刊登在2014年10月2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编号为临2014-037号公告。
报告期内,《委托贷款合同》履行顺利,公司收到委托贷款利息1,092万元。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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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2015年5月7日、2015年5月25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用于购买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购新股方向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基金投资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
以上详细内容已分别刊登在2015年5月8日和2015年5月2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编号为2015-014、2015-015、2015-016以及2015-020号临时公告。
2015年5月26日,公司投资人民币10,000万元申购了德邦鑫星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该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为不定期。详见刊登在2015年5月2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编号为2015-021号临时公告。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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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2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3.2.1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公司于2015年4月9日和2015年5月8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因本公司开拓发展医疗健康服务新产业的需要,201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2.2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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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陈顺华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3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15-034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7月30日以短信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5年8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上半年业务报告及下半年业务发展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五日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65 公司简称:百大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