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61 公司简称:洪城水业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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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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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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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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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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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九家,详见“本附注六、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披露”。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15-054
债券代码:122139债券简称:11洪水业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8月3日(星期一)在公司十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5年7月24日起以专人送出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及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亲自参加会议并表决董事9人,总有效票数为9票。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各位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洪城水业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全文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吴伟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增补吴伟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吴伟军先生的任职资格发表了无异议独立意见。(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附件:
吴伟军,男,1977年12月4日出生,江西省于都人。江西财经大学副教授。2001年7月毕业于南昌大学计算数学及应用软件专业,获理学学士学位;2004年7月毕业于南昌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获管理学硕士学位;2009月7月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专业,获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任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货币银行系,副教授,系主任。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