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银星大股东银星集团被司法轮候冻结的股权“解冻”后,随之协议转让给了东鑫公司。而东鑫公司表示,将继续向银星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收集股权,使其持股比例升至29.99%,与豫商集团持股量持平
⊙记者 吴绮玥 ○编辑 孙放
东方银星两大股东银星集团和豫商集团间的控股权之争又有新变化。
东方银星今日公告,称接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因重庆大顺小额贷款公司等与银星集团的债务纠纷已达成和解,因此银星集团遭到轮候冻结的2678.5万股东方银星股票被“解冻”。在“解冻”的同时,银星集团随即进行股权转让。8月4日当天,银星集团与晋中东鑫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下称“东鑫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全部2678.5万股东方银星股票转让给东鑫公司。本次转让完成后,银星集团将不再持有公司股票,东鑫公司将持有公司20.93%的股权,为第二大股东。
据公告,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为29.94元每股,与停牌前收盘价37.01元每股相比,约有两成折让,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8.02亿元。
本次权益变动前,银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东方银星3840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99%,与豫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并列第一大股东,银星集团实际控制人李大明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此次,由于银星集团不再持有公司股票,东方银星也将重新确定实际控制人。但公司公告称,鉴于目前的股权结构,暂时无法确定新的实际控制人。
另外,公告显示,东鑫公司正与银星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重庆赛尼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商丘市天祥商贸有限公司和许翠芹等协商股权转让事宜,若顺利与上述银星集团的一致行动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最终完成受让,东鑫公司将累计持有公司3840万股,接替银星集团“方阵”,与豫商集团并列第一大股东。
权益变动报告显示,东鑫公司成立时间为今年5月,认缴注册资本为12亿元,由法人代表柴春祥全资持股,经营范围为钢材、日用百货销售、商务咨询等。截至6月30日,东鑫公司总资产及净资产皆为12亿元,目前尚未展开实质性经营,可见其设立初衷就为接盘东方银星而来。
对于本次交易,东鑫公司表示,希望通过业务、人力资源、财务等方面的转型改革,提高上市公司的经营效益,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同时运用公司平台有效整合优质资源,改善经营情况。
事实上,本次股权划转可能将推动东方银星控股权争夺战的进一步白热化。原先,两大股东银星集团和豫商集团之间关于控股权的争夺一直存在。两者持股数量即为逼近,并列为第一大股东。此前,豫商集团曾多次提议召开股东大会,拟对董事会进行改选,极力争夺公司控股权,但因收购股权涉嫌违规,豫商集团的计划未能成行。与此同时,银星集团近期则因债务纠纷,持股遭到司法冻结,控股权之争一时似乎陷入僵局。如今银星集团淡出,东鑫公司接盘,无疑使豫商集团有了新的强劲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