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26 证券简称:福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2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股份”、“发行人”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30日以直接送达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5年8月4日上午10时以通讯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用地和房地产销售之专项自查报告》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4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15年4月30日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决议。根据国办发《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以下简称“《遏制房价过快上涨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以下简称《继续做好市场调控的通知》)等相关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落实该等政策规定规范房地产企业再融资行为的要求,公司组成自查小组对公司自2012年1月1日至本《专项自查报告》出具日期间房地产开发项目在用地及商品房销售方面执行相关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情况进行了专项自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用地和房地产销售之专项自查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确认发行人不存在房地产违法违规情况的承诺函》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进行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现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如下承诺:
本人/本公司作为发行人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就发行人房地产业务不涉及违法违规情况作出承诺,承诺内容如下:
1、发行人已经如实披露了自2012年1月1日起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房地产相关违法违规情况、受到的行政处罚以及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
2、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目前不存在正在被(立案)调查的事项;
3、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因用地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的,发行人将及时、如实地披露相关信息;
如因存在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给上市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定于2015年8月21日召开。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926 证券简称:福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3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2015年8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5年8月20日下午15:00至2015年8月21日下午15:00。
6、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14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于2015年8月1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8、本次会议现场召开地点:湖北省汉川市沉湖镇福星街1号本公司综合楼九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 关于《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用地和房地产销售之专项自查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确认发行人不存在房地产违法违规情况的承诺函》的议案;
议案三 关于《监事确认发行人不存在房地产违法违规情况的承诺函》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文件。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8月19、8月20日(8:30—11:30,14:00—17:00)。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另加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异地股东经公司证券部确认后,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于上述登记时间内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上请写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湖北省汉川市沉湖镇福星街1号,本公司证券及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26;投票简称:福星投票
2、投票时间:2015年8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3、在投票当日,“福星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20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8月2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证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2.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五、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如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汉川市沉湖镇福星街1号
邮编:431608
联系电话(传真):0712-8740018
联系人:肖永超 尹友萍
2、 会议费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五日
附: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附注: 1、请在“赞成”、“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赞成”、“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0926 证券简称:福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4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股份”、“发行人”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30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5年8月4日下午14时在公司综合楼八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才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确认发行人不存在房地产违法违规情况的承诺函》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进行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现发行人全体监事出具如下承诺:
本人作为发行人监事,现就发行人房地产业务不涉及违法违规情况作出承诺,承诺内容如下:
1、发行人已经如实披露了自2012年1月1日起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房地产相关违法违规情况、受到的行政处罚以及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
2、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目前不存在正在被(立案)调查的事项;
3、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因用地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的,发行人将及时、如实地披露相关信息;
如因存在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给上市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承担赔偿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926 证券简称:福星股份 告编号:2015-065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由于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10.33元/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29,041.63万股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8,759.63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万元,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4月15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10.43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间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4月15日公告的2015-021号福星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于2015年4月7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4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4,869,572.03元为依据,2014年末总股本712,355,6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71,235,565.00元(含税)。
公司与2015年5月26日公告的《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2日,除息日:2015年6月3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5年6月3日。目前公司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已经完成除权除息。
鉴于公司实施了上述除权除息事项,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原则及上述分红事项,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如下调整:
1、发行价格的调整: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10.43元/股调整为不低于10.33元/股(即发行底价调整为10.33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红利=10.43元/股-0.1元/股=10.33元/股
2、发行数量的调整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28,759.63万股调整为不超过29,041.63万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底价
=300,000(万元)÷10.33(元/股)=29,041.63万股
3、其他事项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再次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发行价格及数量。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