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15-054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8月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14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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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杨树军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等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殷图廷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在任的8名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甘肃亚盛绿鑫啤酒原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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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甘肃亚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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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甘肃中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裴延君、王爱民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