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5-044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七次会议已于2015年7月2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8月5日在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12层会议室以通讯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黄松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保函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同意公司以自有房产作为抵押物,向北京银行五棵松支行申请开具不超过1,416万美元的保函,期限为2年,最终以北京银行五棵松支行实际核准的额度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与银行签署上述事项下的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议案内容请见《关于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保函的公告》,刊登在2015年8月6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八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5-045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保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保函的议案》,现就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保函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以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11层的自有房产(房屋面积2,413.20平方米,北京鸿天涉外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对该房产出具了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评估价总计为11,312万元)作为抵押物,向北京银行五棵松支行申请开具不超过1,416万美元的保函,期限为2年,最终以北京银行五棵松支行实际核准的额度为准。
截至2015年6月30日,上述房产账面净值合计为9,588.7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总资产的3.49%。本次抵押申请银行保函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与银行签署上述事项下的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保函的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