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15-048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5年8月5日下午14:3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何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8月2日以邮件、通讯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3名,通讯表决董事3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的董事表决,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2票回避(关联董事何宁、甄建涛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变更原员工持股计划名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名称、资管合同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 7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董事会提议的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摘要、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等议案,公司目前已完成公司迁址及公司变更名称事宜,因此董事会决定将原员工持股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中的员工持股计划名称由《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原《浙商聚金东光微电1号员工持股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浙商东光1号”)变更为《浙商聚金弘高创意1号员工持股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简称“浙商弘高1号”);原《浙商聚金东光微电1号员工持股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简称)》变更为:《浙商聚金弘高创意1号员工持股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合同中委托人名称“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其中1.3条款《员工持股计划》:指《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员工持股计划》:指《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其他条款变更以此类推。上述变更事项在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