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5—58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接到通知,公司已签订以下两项担保合同:
1、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中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2、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华林支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控股子公司福州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华林支行申请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中2400万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4年12月29日,公司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1、2015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最高不超过19500万元担保的议案;
2、2015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州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不超过2400万元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05日 注册地:厦门市思明区兜岭西路610号信达光电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杜少华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1、光电科技研究、咨询服务;2、光电产品生产、销售、工程及服务;3、超高亮度发光二极管(LED)封装、贴片发光二极管(SMD)、红外器件、光敏器件、光电传感器的生产、销售;4、景观照明、家具照明及装饰灯具,户内、外全色显视屏,交通灯、道路交通标志产品的生产、销售、工程、软件开发及服务;5、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10150.94万元,负债总额52770.43万元,净资产57380.51万元,营业收入37558.49万元,利润总额1403.83万元,净利润1168.82万元。截止2015年6月30日,资产总额120142.83万元,负债总额61289.09万元,净资产58853.74万元,营业收入18458.91万元,利润总额1617.91万元,净利润1473.23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2、福州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10日,注册地点:福州开发区快安工业园区46号地 法定代表人:欧阳哲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本田品牌汽车销售,乘用车维修,汽车租赁,代办挂牌等。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0061.25万元,负债总额8551.43万元,净资产1509.82万元,营业收入27670.31万元,利润总额97.48万元,净利润71.92万元。截止2015年6月30日,资产总额4037.41元,负债总额2208.91万元,净资产1828.50万元,营业收入10545.39万元,利润总额425.33万元,净利润318.67万元。我公司持有该公司60%股权,厦门捷茂贸易有限公司持有40%股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2)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等费用。
(3)担保期间:1年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福州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2400万元人民币
(2)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等费用。
(3)担保期间:1年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反担保情况
1、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自设立以来,运作良好,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2、福州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日常经营所需的必要融资,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保障其业务的正常开展,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持有福州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60%股份,上述担保为全额连带责任担保。福州信达诺另外一名股东厦门捷茂贸易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40%福州信达诺股权质押给公司。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已签署担保协议的担保金额为367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29%,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