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5-060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4年12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4年12月22日召开的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闲置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0.5亿元)购买低风险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以上信息详见2014年12月5日及2014年12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号:2014-085、2014-090。
二、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展
近日,公司与东莞银行广州番禺支行(下称“东莞银行”)签订了《东莞银行理财计划交易类业务协议书》,以闲置自有资金2,000万元购买了东莞银行“2015年稳健收益系列3号公司理财计划”,具体事项如下:
1、产品名称:2015年稳健收益系列3号公司理财计划;
2、购买金额:2,000万元;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类;
4、产品年化收益率:最高5.20%;
5、产品收益起算日:2015年8月6日;
6、产品到期日:2015年11月6日,实际产品期限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三、理财产品赎回情况
公司购买以下理财产品已分别在到期日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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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过去十二个月累计购买且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为7.43亿元(含本次公告金额,其中0.68亿元为闲置募集资金,6.75亿元为闲置自有资金),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7.15%。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东莞银行签订的《东莞银行理财计划交易类业务协议书》及《东莞银行“玉兰理财”2015年稳健收益系列3号公司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