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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盛电子信息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08-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8版)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长盛电子信息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2季度报告,报告截止日:2015年6月30日。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记录,无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三、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成立以来业绩如下:

      ■

      注:根据《长盛电子信息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自2014年7月3日起,由“上证市值百强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变更为“50%×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在变更前后期间分别根据相应的指标计算。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因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用;

      7、基金资产的资金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本章第(一)款第3至第9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章第(一)款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以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五、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二)在“三、基金管理人”中,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情况。

      (三)在“四、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基本情况。

      (四)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详细信息。

      (五)在“十、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六)在“十一、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自本基金成立以来的业绩表现数据。

      (七)在“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中,更新了本基金基金估值的相关内容。

      (八)在“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更新了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所涉及的相关信息披露。

      十六、 签署日期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于2015年7月28日签署。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