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
声明公告
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新亿 公告编号:2015-087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
声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日发布了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公告,2015年7月17日发布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司在事后检查中发现公告中存在议案名称表述不够规范的情况,经与现场鉴证律师充分沟通,现对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内容声明如下:
《关于补选庞建东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补选李季鹏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通过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庞建东先生、李季鹏先生分别成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7月16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参加表决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54人,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416822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3%,投票结果均为40078086票同意(占96.15%),1604201票反对(占3.85%),0票弃权,两个议案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新疆金桥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结果是真实、有效的。
自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发布之日起,庞建东先生正式当选为公司董事,李季鹏先生正式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并开始履职。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