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36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6日13:00在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e座17层)一号会议室召开。
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会议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公司8月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8月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5-038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37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6日14:00在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e座17层)七号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建华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地审核:认为:
(1)公司2015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上半年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 2015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
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15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须每半年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且须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见公司2015年8月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15-038号公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2015 年上半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5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38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0号)核准,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6.6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3,588,7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1,025,500.00元,由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准验字[2015]1019号)进行验证。
截至2015年6月30日, 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2,078,00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258,947,500(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则,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陆家嘴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陆家嘴支行及保荐人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均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制定,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亦严格遵照协议规定,履行相关的责任及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进行集中管理,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净额共计222,439,701.26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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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已向两个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42,078,000元(含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109,756,336.90 元),具体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5月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中的109,756,336.9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出具了《关于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该自筹资金已于 2015年5月份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转出。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5月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6,87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就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意公司本次运用不超过36,87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公司对此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关于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对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共计使用闲置资金36,87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占总获批金额的100%,目前尚未到归还时间。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未变更募投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及使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八月七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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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