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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5-08-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67 股票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15-020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7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15),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5年8月13日(星期四)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5年 8月 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8月12日下午15:00

      至2015年8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6日

      (六)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8月6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浙江办事处

      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48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昆明金质先锋智能仪表有限公司2015年上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确认及2015年下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

      4、《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会议通过议案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第2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第1、2、3、4项议案详细内容参见2015年7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8月7日-2015年8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二)登记地点:杭州市高新开发区(滨江)滨安路1186-1号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采用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四)注意事项: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持相关证件进行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7日15:3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67

      2、投票简称:先锋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8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先锋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分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开始时间为2015年8月12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8月13日下午15:00。

      2、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取得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如遗失的,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2)取得申请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四)网络投票结果查询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沈琼

      电话号码:0571-86791103

      传真号码:0571-86791113

      电子邮箱:chengdier@163.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高新开发区(滨江)滨安路1186-1号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字(法人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