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5-056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8月6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九龙矿业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新余方大九龙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龙矿业”)业务发展,同意公司对九龙矿业增加注册资本177,071,305.76元,增资后,九龙矿业注册资本242,571,305.76元。
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8月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之《方大特钢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九龙矿业增资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方大春鹰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昆明方大春鹰板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春鹰”)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为方大春鹰在中国民生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综合授信人民币贰仟万元提供担保(续保),担保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召开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方大重弹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济南方大重弹汽车悬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重弹”)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为方大重弹在青岛银行章丘支行综合授信贰仟万元提供担保(新增),担保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召开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议案二和议案三的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8月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之《方大特钢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5-057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九龙矿业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2015年8月6日,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九龙矿业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无形资产出资对全资子公司新余方大九龙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龙矿业”)增加注册资本177,071,305.76元,增资后,九龙矿业注册资本242,571,305.76元。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九龙矿业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注册资本:陆仟伍佰伍拾万元整,住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仙女湖九龙山乡,经营范围:矿产品加工、销售。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九龙矿业总资产5930.07万元,所有者权益5930.07万元,利润总额-340.76万元。
三、本次增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九龙矿业增资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促进九龙矿业业务开展。
2、增资后的九龙矿业可能在经营过程中面临政策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公司将会以不同的对策和措施控制风险和化解风险,努力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四、备查文件
1、方大特钢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5-058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8月6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方大春鹰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方大重弹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间接控股子公司昆明方大春鹰板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春鹰”)在中国民生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综合授信人民币贰仟万元提供担保;同意公司为间接控股子公司济南方大重弹汽车悬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重弹”)在青岛银行章丘支行综合授信贰仟万元提供担保,以上担保期限均为一年,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召开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二、被担保企业的基本情况
1、方大春鹰系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间接控股54.30%),成立于2005年12月,注册资本:玖仟零陆拾贰万伍仟陆佰元,注册地:云南省昆明市,主要从事汽车、拖拉机零部件(含钢板弹簧)、农林机械、金属铆焊的生产、加工、批发、零售、代购、代销、机电产品(含国产汽车)、钢材贸易,进出口业务等。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方大春鹰总资产205,533,330.84元,所有者权益79,984,144.57元,资产负债率61.08%,营业总收入240,156,899.33元,净利润7,010,295.20元。
2、方大重弹系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间接控股48.32%),成立于2008年11月,注册资本:柒仟肆佰捌拾万元整,注册地:山东省济南章丘,主要从事:汽车钢板弹簧、横向稳定杆、空气悬挂、导向臂、油气悬挂、举升缸及汽车零部件(不含整机)的开发、生产机销售。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方大重弹总资产197,073,960.19元,所有者权益73,363,932.45元,资产负债率62.77%,营业总收入228,645,007.20元,净利润10,226,888.34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获得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担保程序。由于本次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且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11,000万元(含公司分别与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5.87%。其中,公司对外担保发生总额124,000万元(含本次新增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71%。
五、备查文件
1、方大特钢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方大特钢独立董事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