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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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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5-08-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5-044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6日上午9:00,以现场结合通信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现场会议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5年7月31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星河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参会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实现公司、公司股东和公司员工利益的有机统一,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拟定的《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通过。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独立董事关于该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决议监事会审核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将对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3)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在回购的公司股票出现法定注销情形时,全权办理注销事宜;

      (6)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7)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 2015年 8 月 24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就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建议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为 1 年,审计费用根据 2015 年审计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4、《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5-045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6日上午10:30,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现场会议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5年7月31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建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参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与会监事对《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同意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有机统一,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本次参加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业务骨干、其他有特殊技能或特殊贡献的正式员工。本次拟定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主席周建先生、监事李进先生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为该议案的关联监事,需进行回避表决。两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监事人数未达到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监事会无法对该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直接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15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14 年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细致严谨,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8月6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5-046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5年8月24日(周一)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15年8月24日(星期一)下午14点30 分,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8月23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8月24日下午 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23日下午15:00至2015年8月24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17日(星期一)

      5、会议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将予以单独计票。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金庐北路88号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5年8月17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以书面形式委托的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续聘201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审议的议案》;

      次第2项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5年8月24日(星期一)下午14:30之前

      (即现场会议开始前,现场会议开始后不予受理)

      2、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金庐北路88号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需在2015年8月24日(周一)下午14:30之前(即现场会议开始前,现场会议开始后不予受理)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5年8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投票代码及简称: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投票代码:362591;投票简称:“恒大投票”。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

      ②在“委托价格”项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③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8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股东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请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 位数字的激活核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在交易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至2015年8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六、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潘 璐

      2、联系电话:0791-88194572

      3、传 真:0791-88197020

      4、邮政编码:330096

      5、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金庐北路88号恒大高新证券部

      七、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八月六日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5年8月24日14:30 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授权委托书

      致: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5年8月24日召开的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会议议案表决情况

      ■

      注:请在每一需审议的议案或事项表决栏的“同意”、“弃权”或“反对”栏内划“√”,填写其它标记、漏填或重复填写的无效。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明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2015年 8 月 日

      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