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第六届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 000933 股票简称 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0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六届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六届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6日在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光明路17号公司本部四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崔建友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7月24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九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签字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8月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半年报摘要(公告编号:2015-041)。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议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和《公司章程》(2015年4月修订),此项议案须提请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8月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拟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3)。
四、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和《公司章程》(2015年4月修订),此项议案须提请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8月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4)。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2014〕4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需要,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修正案附后。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和《公司章程》(2015年4月修订),此项议案须提请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方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8月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45)。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8日
附件1:《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章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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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000933 股票简称 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3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保证公司业务稳健发展,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依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简称永续中票),本次发行方案已经2015年8月6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第六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的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2.发行方式: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发行;
3.发行时间: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批次择机发行;
4.发行利率:根据公司信用评级状况,参考市场同期发行利率情况等,由公司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置换银行各类借款、债券以及永续中票规定允许的其他支出。
二、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具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等与长期限含权中期票申报和发行有关的事项;
2、聘请中介机构、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3、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有关事项手续;
4、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要事项。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
三、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的审批程序
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的发行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实施。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的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8日
股票代码 000933 股票简称 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4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依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本次发行方案已经2015年8月6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第六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
1. 发行规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2.发行方式: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发行;
3.发行时间: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批次择机发行;
4.发行利率:根据公司信用评级状况,参考市场同期发行利率情况等,由公司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置换银行各类借款、债券以及超短期融资券规定允许的其他支出。
二、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具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等与超短期融资券申报和发行有关的事项;
2、聘请中介机构、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3、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有关事项手续;
4、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要事项。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
三、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审批程序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实施。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8日
股票代码:000933 股票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5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方案已经董事会第六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方案已经董事会第六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8月25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8月24日—2015年8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2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24日15:00至2015年8月25 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20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均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光明路17号公司本部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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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8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拟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公告》、《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董事会第六届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上述议案中,议案三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电话、传真或邮件
2、登记时间:2015年8月24日-25日的正常工作时间
3、登记地点: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光明路1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股东登记方法:法人股股东登记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出席人的身份证明;
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果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33
2.股票简称:神火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8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神火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3.00元代表议案3。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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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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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身份认证后即可进行网络投票。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的时间为2015年8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8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办理身份认证流程
身份认证的目的是要在网络上确认投票人身份,以保护投票人的利益。目前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http://wltp.cninfo.com.cn等开设的“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果注册成功,系统将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股东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证券的方式,凭借校验号码激活服务密码。激活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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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参加其他公司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也需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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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服务密码挂失,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正式注销,注销后方可重新申领。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交所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深交所认证中心可办理数字证书的新办、补办、更新、冻结、解冻、解锁、注销等相关业务。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光明路17号
联 系 人:李元勋 刘玉飞
联系电话:0370-5982722 5982466
传 真:0370-5180086
电子邮箱:shenhuogufen@163.com
邮政编码:476600
2.会议费用: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范围和对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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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5年8月 日,授权委托有效期限: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721号)核准,公司于2012年7月16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500,000股,发行价格为8.2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816,92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19,077,660.00元后的募集资金1,797,842,340.00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17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再扣除其他相关发行费用678,169.2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97,164,170.8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2】第015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1、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48,094,215.73元,其中:用于泉店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5,176,131.05元,用于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42,918,084.68元。
2、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55,615,442.94元,其中:累计利息收入14,532,811.00元,累计手续费支出10,515.67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11年7月7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修订了《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鉴于河南省煤炭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对小煤矿重组整合主体整合范围的调整和国家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政策变化,为解决公司部分骨干煤矿煤炭销售的运输瓶颈问题,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经2013年3月22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第五届十八次会议和 2013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煤炭资源整合项目部分剩余资金55,658,332.03元和购置井下紧急避险设备(可移动式救生舱)项目的募集资金692,261,941.96元合计 747,920.273.99元及利息的用途变更为泉店煤矿铁路专用线和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其中:泉店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投入资金73,800,000.00元,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投入资金674,120,273.99元。该事项已于2013年3月2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详见《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告》(公告编号 2013-012)。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相关各方均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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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5,615,442.94元,其中:53,711,976.43元存放于河南神火铁运有限责任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1,903,466.51元存放于许昌神火铁运有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上半年,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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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1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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