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润发 公告编号:2015-052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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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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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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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面对严峻的市场环境和行业的激烈竞争,公司积极采取有效预控措施,全面加大目标管理力度,把实施目标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全面加强数据管理力度,把数据要求作为降本节支的重要要素来抓;全面开展精细化管理及ACE管理,把各项管理工作实实在在执行到位、落实着地;全面提升员工的工作质量、强化员工管理,把爱岗敬业的风气提升起来,全力营造活跃向上的氛围,提升员工积极性。公司全体干部员工齐心协力争效益,群策群力谋发展,较好的保障了股东、公司及全体员工的权益。
报告期,完成营业总收入5.18亿元,实现利润总额2245.01万元,实现净利润1766.86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0.16%、-15.58%、-19.02%,基本每股收益0.09元。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郁霞秋
2015年8月7日
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润发 公告编号:2015-051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停牌进展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50)。因工作人员疏忽将时间录入错误,现更正如下:
原为:
目前,上述重大事项正积极推进中,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8月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现为:
目前,上述重大事项正积极推进中,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8月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7日
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润发 公告编号:2015-053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53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00万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5.50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1,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4,580,977.5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6,919,022.47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6月7日全部到位,并经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天恒信内验报字[2010]200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的精神,公司于本期末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本公司2010年6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2,208,818.00元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调整计入了2010年度损益,最终确认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52,372,159.53元。2011年3月23日,公司已将2,208,818.00元从基本户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调整后,发行费用为人民币52,372,159.5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9,127,840.47元。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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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4,841.05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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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08年8月15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并于2011年4月23日经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一次修订。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以便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区支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区支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储情况进行监管,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0年9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公司分别与专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
2013年4月12日,因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到期,公司以上各方分别续签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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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IPO募集资金超募金额为29,127,840.47元,使用情况如下: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实现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2月修订)的规定,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董事会已将超额部分中的2,6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剩余超募资金3,127,840.47元,公司将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实际需要,对剩余超募资金进行妥善计划和安排并及时披露。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7日
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润发 公告编号:2015-054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8月7日上午9时在张家港市长江大酒店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事宜于2015年7月28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董事。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chinext.cninfo.com.cn),《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chinext.cninfo.com.cn)。
2、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chinext.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chinext.cninfo.com.cn)。
3、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违规买卖公司股票具体处置情况的议案》。
公司年报披露时间原定于2015年3月28日,经公司申请延期至2015年4月25日,公司董事长郁霞秋女士、董事邱其琴先生、董事黄忠和先生以及董事卢斌先生由于错误的理解2015年4月25日前三十天为年报窗口期而导致出现违规行为,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违规交易行为高度关注,处理情况如下:
1、郁霞秋女士、邱其琴先生、黄忠和先生以及卢斌先生应对本次违反规定交易公司股票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问题发生后,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公司进行处置,就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对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已于2015年3月24日将本次减持交易的部分收益51.69万元自愿上缴公司,公司已确认收到上述款项。
3、公司控股股东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郁霞秋女士、董事郁全和先生、董事邱其琴先生、董事黄忠和先生以及卢斌先生承诺,由于公司正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7月7日停牌,在公司股票复牌后一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应及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吸取教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的水平。
董事会要求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制度的规定买卖公司股票,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7日
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润发 公告编号:2015-055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7月2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7日8时30分在张家港市长江大酒店8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郁敏芳女士主持,经举手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 条的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