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大洲兴业 编号:2015-046
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8月7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电影<藏宝图>的议案》
为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创作国产高端影视作品,加快推动公司影视文化业务的发展,树立公司良好的品牌形象,打造公司在影视文化领域的影响力,公司决定由全资子公司厦门大洲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海峡世纪(福建)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中国三三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欧冠商务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电影<藏宝图>拍摄制作投资合作协议》,就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文学作品《藏宝图》改编成电影文学剧本并拍摄成电影等合作事宜达成共识。该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公司投资人民币4,399.8万元,出资占比为73.33%。
随着电影《藏宝图》项目的顺利实施,将为公司带来较大的社会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为公司带来预期回报的同时,也为公司带来较好的品牌效应,为公司成功转型打下良好基础。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投资事宜。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投资所涉及的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投资具体信息详见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电影<藏宝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7)。
特此公告。
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 600603 证券简称:大洲兴业 公告编号:2015-047
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电影《藏宝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莫言文学作品《藏宝图》改编电影项目
●投资金额:人民币4,399.8万元
●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投资目的未能如期实现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大洲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洲影视或甲方)与海峡世纪(福建)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世纪或乙方)、中国三三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三传媒或丙方)、北京欧冠商务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冠公司或丁方)签订《电影<藏宝图>拍摄制作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各方就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文学作品《藏宝图》改编成电影文学剧本并拍摄成电影等合作事宜达成共识。公司投资人民币4,399.8万元,出资占比为73.33 %。
2、投资电影《藏宝图》事宜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所涉及的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投资的电影《藏宝图》系根据中国首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中国文学大师莫言先生的同名中篇小说改编。截止目前,该项目已完成了三稿剧本改编。该电影计划于2016年上半年开拍,预计于2017年初上映。
2、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海峡世纪系福建电影制片厂、福建省音像出版社、福建长龙影视公司三家单位根据中央关于全国文化体制改革精神合并而成,是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旗下的独资国有企业。该公司以电影、电视剧制作、音像出版发行为主要经营方向,同时兼顾新媒体产业发展,并致力于大文化市场的产业经营开拓,是福建省影视文化产业的龙头企业,主要代表作品有《小城春秋》、《木棉袈裟》、《我的母亲赵一曼》等数十部影视作品。
注册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园垱街73号技术楼二层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唐为权
(2)三三传媒系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8087.HK),是专注在中国高铁的渠道媒体运营商,致力为中国的铁路网络运营和发行平面媒体及音频节目。
注册地:Cayman Islands 开曼群岛(英属)
注册资本:港币4,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阮德清
(3)欧冠公司系一家注册在北京,主要从事会议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发布广告的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43号8层43-(08)02室
注册资本: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月玲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各方一致同意并决定,就《藏宝图》项目的运营成立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由项目组全权负责《藏宝图》项目的所有运营管理工作,并一致同意推选陈铁铭先生为项目组负责人,全权代表各方行使项目运营的所有权利,未经项目组同意,包括协议各方在内的任何人不得以项目组或其他任何名义对外从事与电影《藏宝图》有关的一切事项和活动。该决定无期限且不可撤销。
2、各方一致同意项目总投资额暂定为人民币6,000万元。各方按照如下比例出资:甲方、乙方、丁方出资分别为人民币4,399.8万元(占比73.33%)、1,200万元(占比20%)、400万元(占比6.67%);丙方不参与出资。项目运营管理过程中,各投资方按各自实际出资比例行使相应表决权。
3、各方一致同意将电影《藏宝图》的拍摄制作许可由海峡世纪名下转立项在大洲影视名下(即大洲影视为该片第一出品人),其他实际出资方可作为联合出品人。
四、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项目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先生文学作品《藏宝图》改编而成的电影。莫言先生是中国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是当代中国文学创作的领军人物,著有《红高粱》、《丰乳肥臀》、《檀香刑》、《生死疲劳》等诸多家喻户晓的文学巨著,在世界文坛具有巨大的影响力。公司本次投资电影《藏宝图》系莫言先生获得诺贝尔奖后授权改编的首部电影,随着项目的顺利实施,将为公司带来较大的社会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为公司带来预期回报的同时,也为公司带来较好的品牌效应,有利于公司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创作国产高端影视作品,加快推动公司影视文化业务的发展,树立公司良好的品牌形象,打造公司在影视文化领域的影响力,回馈广大投资者。
五、风险提示
公司将会根据各方约定的条件积极稳步推动《藏宝图》项目的顺利完成,但是是否能够如期实现尚存如下不确定性: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在合同期限内存在和发生其他不可预见或无法预期的合同履行风险;因合同各方造成的未履约风险;其他可能出现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事项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投资事宜。
特此公告。
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