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5-05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5年7月9日、2015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6)、《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7)、《关于本公司控股股东持续增持公司股票及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9),该等公告披露了本公司控股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2015年7月15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长王传福先生已经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完成第一次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增持金额约人民币1200.55万元。
王传福先生第二次增持计划拟自2015年7月13日起一个月内择机增持公司股票人民币2亿元,由于增持资金筹集及成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需要时间,作为一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两地上市的公司,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审议时间为2015年8月26日,王传福先生需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15)340号),在刊发半年度业绩日期之前30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的股票及任何证券,因此王传福先生截止目前尚未完成第二次增持计划,王传福先生拟将在201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之日后1个月内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完成第二次增持计划。
2015年7月9日至2015年7月15日期间,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吴经胜先生、李柯女士、廉玉波先生、刘焕明先生、张金涛先生、罗红斌先生、李黔先生、周亚琳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完成增持本公司股票的计划,增持金额共计约人民币1515.96万元。
2015年7月15日,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何龙先生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完成增持本公司股票,增持金额约人民币200.19万元。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