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福优先份额、瑞福进取份额暂停办理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2年7月17日生效,并于2012年8月14日进入为期三年的分级运作期。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三年分级运作期将于2015年8月13日到期。本基金分级运作三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将变更为“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15年7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上刊登了《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为保证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基金份额转换期间的平稳运作,经本公司向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提出申请,本基金之瑞福优先份额(基金代码:121007)、瑞福进取份额(基金代码:150001)将自2015年8月13日起暂停办理转托管业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开始办理转托管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投资人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
400-880-6868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1日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8月10日起,本公司以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对旗下下列基金持有的相关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调整:
■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上述相关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