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ST新亿 证券代码:600145 公告编号:2015—089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8月10日在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305号美丽华酒店B座11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5名(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董事3人,因出差原因采取通讯表决方式的董事2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参与表决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刘名旭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张光磊先生已申请辞职,根据公司提名委员会提议,提名刘名旭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名旭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在2015年8月26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关于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
刘名旭先生简历
刘名旭(曾用名:刘铭旭),男,汉族,1974年12月3日出生,中国国籍,中国共产党党员,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财务管理学副教授、博士,注册会计师。
自2003年7月至今,就职于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从事教学和研究工作,主要研究领域为资本市场财务会计、公司治理,已在各级刊物发表财务与会计类论文20余篇,2006年和2008年分别获得四川会计学会会计科研优秀成果二等奖和三等奖。
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新亿 公告编号:2015- 090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8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8月26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305号美丽华酒店B座1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8月26日
至2015年8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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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8月10日召开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刘名旭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于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上海证券报》发布了《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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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
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
户、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
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5 年 8月 24日、25日上午 10:30 时至下午 17:00 时,逾期不
予受理。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305 号美丽华酒店 B 座 11 楼
4、投票规则:投票表决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股份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网络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
果同一股份同时通过现场、网络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
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六、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13579895578
公司邮箱:gcny600145@163.com
联 系 人:董锋先生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8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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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