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8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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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民生加银岁岁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2、本次分红方案:每10份A类基金份额派发红利1.40元,每10份C类基金份额派发红利1.3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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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②本次红利款将于2015年8月14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2本基金目前处于封闭期内,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不能将分配的收益进行红利再投资,本公司将把红利款划付至投资者账户。
3.3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3.4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3.5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分红的详细情况,可到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1)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msjyfund.com.cn
2)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88(免长途通话费用)
3.6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