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新闻·市场
  • 4:新闻·财富管理
  • 5:新闻·公司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评论
  • 9:研究·宏观
  • 10:研究·市场
  • 11:数据·图表
  • 12:上证观察家
  • 13:股市行情
  • 14:市场数据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建信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置换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期短期公司债券2015年兑付、兑息公告
  •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
  •  
    2015年8月11日   按日期查找
    2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29版:信息披露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建信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置换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期短期公司债券2015年兑付、兑息公告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8-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亿阳信通 公告编号:2015-041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8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B座2533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曲飞先生主持,大会对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8人,董事杨放春先生、任志军先生、宋俊德先生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方圆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及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1.01回购股份的目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2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3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5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6回购股份的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7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8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9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的分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邱锫、江炜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亿阳信通 公告编号:临2014-042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

      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事宜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使公司股价与公司价值匹配,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和公司资本市场形象,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不超过每股18.67元的价格回购公司股票,回购总金额最高不超过1,957万元。回购的股份将注销,从而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方案已由2015年8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公告于2015年8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n.cn)上披露。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者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15年8月12日—2015年9月25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日为准。请在信函封面或传真首页标明“申报债权”字样。

      2、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100093

      联系电话:010-88158998、010-88157181

      联系传真:010-88140589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1日